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省级培训基地等事项的通知
教职成〔2020〕175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各有关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教师〔2019〕6号)和《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豫政〔2019〕23号)的有关要求,加强我省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研究,决定开展“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省级培训基地”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和范围。本次组织申报的是“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省级培训基地”“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四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4,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按要求自主提出申报申请。
(二)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个人)根据申报类别,分别提交《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省级培训基地申报书》《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申报书》《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申报书》《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申报书》。每种《申报书》须一式3份,每种《申报书》的佐证材料须单独装订,一式2份,页码不超过100页。
(三)申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在申报、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在申报、遴选和推荐过程中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单位、申报个人当年及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遴选,经过资格审核、集中评审、候选基地实地考察和网上公示等环节,分别确定名单并予以公布。此外,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每年还将对承担培训任务的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省级培训基地、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导调研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动态调整基地和培训任务的主要依据;还将对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进行绩效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建设资格。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时进行申报。《申报书》及佐证材料务于2020年6月10日前报送到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电子稿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分别标注为“XXX学校-教师省级培训基地申报材料”或“XXX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申报材料”或“XXX学校-XXX专业XXX名师工作室申报材料”或“XXX学校-XXX专业教师传承创新平台申报材料”。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刘娜 可心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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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