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四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教电教〔2020〕165号

2020-05-20 09:52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和《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要求,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为推进我省信息技术与教育思想和理念、教学方法和内容的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举办“河南省第二十四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为更好地组织开展河南省第二十四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以下简称“交流活动”),我厅成立河南省第二十四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交流活动”的组织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南省电化教育馆,负责“交流活动”的具体实施。

  二、参赛人员范围、项目和奖项设置

  (一)参赛人员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相关教辅机构的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项目设置

  本届活动根据不同学段的教育教学要求和特点,按照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个组别设置参赛项目。

  1、基础教育组: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教师网络空间应用案例(幼儿教育组、特殊教育组不设置)。

  2、中等职业教育组: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职业岗位核心能力线上精品课资源(以下简称“职业岗位能力精品课”)。

  3、高等教育组:课件、微课、职业岗位能力精品课(针对高职院校)。

  (三)奖项设置

  各项目参赛作品按10%、20%、30%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制作要求:参赛作品要按照《河南省第二十四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度融合。

  (二)报送要求:所有参赛作品通过网络上传报送。参赛作品所附表格、视频作品文件格式等具体制作要求依据《指南》。

  1、(1)基础教育组

  以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部门为单位报送作品。

  (2)中等职业教育组

  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报送作品,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由各省辖市教育部门统一报送。

  (3)高等教育组

  各高等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报送作品。

  2、报送作品数量:

  (1)省辖市限额80件、直管县(市)限额25件、厅直属实验学校限额10件;

  (2)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每校限额10件;

  (3)普通本科院校每校限额10件;高职(专科)院校、独立学院每校限额5件。

  3、每位参赛教师(第一作者)限报送一件作品,参赛作品应为没有参加过省级及以上评比活动的作品。

  6月15日前,各组织单位负责人登录“河南省教育信息化评选活动网站(http://hd.hner.cn)”进行网上报名、上传参赛作品,逾期不再受理。

  为方便开展工作,各组织单位负责人需加入“河南省教育教学信息化”QQ群,群号:590346511,该群将于5月发布上传作品激活账号。该群仅限组织单位负责人加入,不接受个人用户。

  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参加本届活动作为促进本地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师信息化素养和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的重要措施,切实做好宣传、组织和推荐工作,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

  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http://www.hner.cn)是我省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资源共享>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依托该网站平台所设立的“河南省教育信息化评选活动网站(http://hd.hner.cn)”是本届活动的信息发布窗口和作品上传途径。

  即日起,《河南省第二十四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可在评选活动网站查阅、下载。

  联系电话:(0371)66324348,Email: hndjhdb@163.com

  联 系 人:胡越

  联系地址:郑州市顺河路11号,河南省电化教育馆活动部

  邮    编:450004

  附件:河南省第二十四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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