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河南省新农科研究与实践改革项目的通知

教高〔2020〕153号

2020-05-15 11:23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普通本科高校: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20〕45号)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确定郑州大学《综合性大学建设“农业大数据”本科专业的探索与实践》等50个项目为2020年度河南省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作为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年。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

  二、各高校要为项目顺利推进实施提供资金、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强化激励约束,增强项目实效。学校对省级新农科立项项目应给予不少于2万元经费支持,用于项目调研、学术交流、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三、省级新农科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总结、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组成员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者,由学校提出变更意见,报教育厅审批。

  四、省教育厅负责项目的指导、检查和验收鉴定。学校负责项目过程管理,保证相应经费投入,加强年度检查指导,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新农科”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五、各高校要调动多方力量,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协同科研院所、农林企业参与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计划可操作性、预期成果可实现、有成效、有创新、有突破。要以实施省级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为引领,示范带动一批校级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提升农林专业建设水平,创新农林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农科教协同育人机制,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

  附件:2020年度河南省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名单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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