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中小学供暖工作的通知

教财〔2020〕145号

2020-05-11 10:43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直管县(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中小学供暖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33号)及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我省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山区中小学供暖平稳安全有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让符合冬季供暖条件地区的农村中小学生安全温暖过冬,是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底线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当前,我省部分地区农村中小学仍存在冬季供暖设施设备简陋、运行保障成本高、实际效果不理想且存在一定环境和安全隐患等问题。各地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做好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中小学冬季供暖问题。

  二、认真排查,摸清底数

  各地要对符合冬季供暖条件地区的学校供暖时间安排、供暖设施配备与运行、供暖经费拨付和使用等情况全面排查,找准需重点加强的薄弱环节。学生在校学习住宿期间,教室和宿舍温度应达到有关国家标准规定。如室内温度不达标,要从供暖时间安排、设施设备、运行经费等方面认真查找原因,建立问题学校和供暖问题清单,提出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重点保障采暖时长充足、设施设备到位、经费足额拨付,确保新学期不发生学生冻伤事件。

  三、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各地要落实保暖保供主体责任,优先保障学校用气、用电、用煤足额稳定供应。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要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先立后破”,按确定的计划有序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对短期确不具备清洁取暖设施和条件的山区中小学,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允许使用清洁燃煤方式取暖,并加强煤质监管。各地要把供暖地区中小学保暖保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定期排查学校取暖保障情况,如有保障不到位问题要查明原因,因地制宜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师生正常取暖。

  各地要加强农村中小学安全取暖教育管理,防止发生煤气中毒、火灾和触电等各类安全事故。要全面认真排查供电线路、燃气管道、取暖设施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杜绝用气、用电、用煤安全隐患,重点保障教室、师生宿舍、食堂等安全供暖不出问题。

  四、健全机制,全力保障

  建立健全两项工作机制。一是各地要建立中小学供暖工作自查抽查和舆情监测机制,对供暖温度不达标、设施配备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要及时发现解决。要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和互联网舆情反映的个案问题,建立快速响应核实机制,稳妥应对处理相关问题。二是各地要建立农村中小学供暖问题整改落实按月监测、调度机制,对排查的问题清单逐项销号,确保在2020年秋季学期之前完成供暖保障条件的全面整改。各地教育、发改、财政、环保部门要统筹部门职能、资金渠道和运行保障,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冬季供暖工作长效机制。

  五、材料报送

  请各地于2020年5月30日前,报送问题排查和整改计划报告,并附以市县为单位汇总的《河南省农村中小学冬季供暖统计表》; 9月10日前,报送整改情况报告。上述材料分别报送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厅。

  市级要加强对所辖区域的指导和检查,省级将适时开展督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蔡青,0371-69691857,hnxab@126.com

  省发展改革委:马晓婷,0371-69691121,hnsfgwshc@163.com

  省财政厅:杨晨,0371-65808614,jkwcsw@126.com

  省生态环境厅:关民普,0371-66309586,hbtdqb@163.com

  附件:河南省农村中小学冬季供暖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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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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