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申报2020年地方公费师范生需求计划的通知

教师〔2020〕137号

2020-05-08 09:34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党工委)编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我省农村学校教师结构,经研究,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从2020年起,在继续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的基础上,启动实施“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主要补充农村学校薄弱学科和紧缺学科师资,逐步完善农村学校教师补充体系。现就做好2020年地方公费师范生需求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计划安排

  1.实施范围

  “小教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实施范围为:全省有教学点、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且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和祥符区、建安区、平桥区、浉河区、卧龙区、宛城区、陕州区、睢阳区、梁园区、淮阳区、郾城区、召陵区等12个近年来“县改区”的市辖区。

  “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实施范围为: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总体缺编、紧缺和薄弱学科突出且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和12个近年来“县改区”的市辖区(同上)。

  2.计划安排

  2020年拟安排“小教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3000名,其中,本科层次计划安排2000名(含特殊教育教师定向培养计划100名)、专科层次计划安排1000名。全部实行县来县去定向招生。

  2020年拟安排“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2000名,全部本科层次培养,实行县来县去定向招生。

  所有招生计划均由承担培养任务的高校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安排。

  二、计划申报程序

  1.各拟申报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的县(市、区)教育、财政、人社和编制等部门,要认真调研县(市、区)域内各层次学校教师需求情况,科学制定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方案,综合考虑县(市、区)域内教职工编制总额、公费培养教师的周期和当地农村师资结构、师资需求和师资自然减员等因素,在省辖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客观、真实、准确地提出本县(市、区)各级学校岗位需求计划。计划要有针对性和前瞻性,按照本县(市、区)教师的实际需求,填写县(市、区)《2020年小学全科教师、特殊教师培养计划需求申报表》(见附件1)、《2020年县(市、区)“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需求申报表》(见附件2)。同时,县(市、区)人民政府就域内各级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师资需求等情况出具计划需求报告。

  2.各县(市、区)需求计划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盖章后报省辖市教育局,由省辖市教育局会同同级财政、人社和编制部门审核盖章后,再由省辖市教育局统一汇总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会同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委编办,根据各地学校实际需求情况、教师编制情况等因素,共同审核确定各县(市、区)定向培养计划。

  三、政策保障

  1.小学全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承担。在校期间,继续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

  2.“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实行“免除学费”政策,即:在校培养期间只免除学费,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承担。在校期间,继续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

  3.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协议地按照协议规定提供就业岗位,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为其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编制、工资等手续,同时将其工资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履行好协议管理,确保有编有岗,并采取有效措施,按规定落实工资和教师各项补贴发放、社会保险和周转宿舍安排等相关保障工作,解决好公费培养的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评先、表彰、职称评聘和专业成长等方面予以支持。

  4.服务期内公费培养的教师根据工作需要,如需要调动时,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小学全科教师可在本县(市、区)域内乡镇以下(不含乡镇)农村小学、教学点之间流动。服务期满6年后,城市、县镇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小学全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优先保证在本县(市、区)域内特殊教育学校任教。各县(市、区)根据本域内实际,也可安排在具有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生的中小学校任教。

  (2)“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教师,原则上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教师总体缺编、紧缺和薄弱学科突出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服务期满6年后,城市、县镇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教师。

  四、有关要求

  1.2020年是我省深化公费培养教师工作招生的第一年,申报计划工作是整个招生工作的第一个环节,各省辖市、各拟设岗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计划申报工作,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公费培养师范生的宣传、岗位需求调研、方案拟定、信息汇总等各项基础和协调工作。

  2.省辖市对所辖县(市、区)申报计划汇总审核后,认真填写《2020年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小学全科教师、特殊教师培养计划需求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和《2020年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需求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并加盖公章,连同县(市、区)人民政府书面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于2020年5月17日前,上报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项目执行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

  省教育厅教师教育处联系人:刘会强,联系电话:0371-69691798。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项目执行办公室(原河南省农村小学全科教师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李跃进,付珂珂,电话:0371-65501159,电子信箱:binglan0371@163.com,地址:郑州市北大学城英才街6号(郑州师范学院),邮政编码:450044。

  附件:1.2020年县(市、区)全科教师、特殊教师培养计划需求申报表

  2.2020年县(市、区)“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需求申报表

  3.2020年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全科教师、特殊教      师培养计划需求申报汇总表

  4.2020年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需求申报汇总表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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