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科技厅转发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
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教科技〔2020〕98号

2020-04-15 09:3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科技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2号)(以下简称“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高等学校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2号文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是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应有之义,是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的必然要求。各高校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2号文件”精神上来,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和2018年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牢记高等学校的职能和使命,将贯彻落实“2号文件”精神转化为推进我省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和内涵发展的引擎动力。

  二、科学理解,把握精髓。各高校要准确理解SCI论文及相关指标,破除“SCI至上”,旨在解决学术评价中存在的SCI论文相关指标片面、功利化使用等问题,不是否定SCI,更不是反对发表论文,而是鼓励发表高水平、高质量、有创新价值、体现服务贡献的学术论文。要深刻认识我省高等教育所处的发展阶段,在各类评价活动中规范、优化SCI相关指标使用,要摒弃简单以出版社和论文发表刊物判断成果质量的做法,建立更加科学综合的评价考核体系,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和服务贡献,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将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把科技成果应用在实现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中,在学术界发出更多河南声音、中国声音。

  三、质量导向,破立结合。要树立科学的评价观,将创新和质量导向贯穿于科研评价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建立以服务国家需求、引领学术发展的实质性贡献为标准的科学评价体系。要区分不同研究方向、不同学科专业、不同岗位要求的特点,分类制定评价标准,着力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评价成果的原创性、公认度和科学价值,全面推行代表作制度,不把SCI论文数量等相关指标或期刊层次作为直接评价依据。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研究重点评价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问题和支撑引领行业产业发展中的实际贡献和效果,不将论文作为主要评价依据,更多采取应用相关方评价和市场评价方式。要进一步突出同行专家在各类评价活动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学校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的作用,倡导“大同行”重点评价成果的重要性,“小同行”重点评价成果的创新性。

  四、实事求是,狠抓落实。各高校要把贯彻落实“2号文件”精神摆上学校党委行政议事日程,研究优化符合学校发展实际、学科发展特点的制度举措,在职称评聘、绩效考评、学科评估、学位授予等方面建立健全更加科学的评价体系,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在绩效奖励、聘期考核和资源配置时不得与SCI相关指标直接挂钩,不宜对院系和个人下达专利申请量和SCI论文相关指标的数量要求,不宜以SCI论文数量及影响因子等指标作为研究生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的限制性条件,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人员聘用前置条件。逐步取消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和直接依据SCI论文相关指标对个人和院系的奖励。

  五、迅速行动,完善制度。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将进一步精简项目评审、人才评价、学科评议、机构评估等事项,在评估周期设置、评价指标设定上充分听取学校的意见建议,精简优化相关申报材料,不再要求填报SCI论文相关指标,重点阐述代表性成果的创新点和社会经济效益。各高校要按照文件要求,迅速开展相关制度文件修订优化工作,并将相关落实情况及经验做法形成书面材料(纸质材料2份)于2020年6月30日前分别报省教育厅、省科技厅。郑州大学、河南大学要按照“2号文件”要求,检查修改相关制度文件及“双一流”建设方案,将相关落实情况、经验做法梳理形成报告,经省教育厅审核后,于2020年7月31日前送教育部科技司。

  联系人:省教育厅科技与信息化处 刘禹佳

  电   话:0371-69691656 邮箱:kjc@haedu.gov.cn

  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闫来来

  电   话:0371-86550797 邮箱:hnkjtjdc@163.com。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科技厅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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