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取消学位认证业务的通告

2020-04-14 16:34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2018〕7号)对全国学位认证工作提出的新规定,经研究,我厅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取消我省学位认证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系统关闭

  自2020年6月1日零时起,“河南省学位证书认证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学位认证申请。

  二、报告领取

  凡在2020年5月31日24时前通过“河南省学位证书认证系统”提交认证申请,通过系统审核但尚未领取认证报告的申请人,可在2020年8月31日前照常领取学位认证报告,领取时间、地点及要求不变,2020年9月1日之后,停止窗口领证服务。

  三、全国认证

  目前,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面向全国实行免费学位认证服务,并提供中文学位电子认证报告,电子认证报告可自行下载、打印、验证。国内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中国学位认证系统查询和电子认证,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cn/。

  河南省教育厅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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