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省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 2020-03-17 16:49 来源:   河南省教育督导办

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省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

通   知

豫政教督办〔2020〕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

    现将《2020年河南省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3月16日

 

2020年河南省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根据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的部署和我省2020年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教育督导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教育督导条例》的规定,研究确定2020年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为驱动力,以执行《教育督导条例》为纲要,以推进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为主线,以督促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地位、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和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加快提升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彰显教育督导的地位和作用,为加快全省教育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持。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每一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确保全省整体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

    (二)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研究制订我省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三)完善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开展对市级政府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及对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问题盯紧整改问效。

    三、主要工作

    (一)大力推进督政工作

    1.大力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验收收官工作。加大对24个尚未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县(区)的督导和问题整改力度,确保10月份前做好教育部对全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整体验收的准备工作;全面开展对已经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县(市、区)的复查复核工作,巩固提升县域基本均衡水平,确保每一个县(市、区)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整体验收的复查工作。

    2.开展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制订2020年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改进并完善评价办法和程序,聚焦重点,推进全省教育大会确定的重大政策和任务、2019年评价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3.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对“一补两贴”政策执行情况以及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情况进行督导,推进教师待遇政策落地落实。

   4.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适时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学校食品安全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

    5.规划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专项督导。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我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大力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二)积极推进督学工作

    6.深化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面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为每一所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含民办)配备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适时组织对幼儿园挂牌督导制度落实情况的暗访抽查,跟踪问效。

    7.持续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按照《河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继续从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和内部管理五大方面对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督导评估,促进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认真开展评估监测工作

    8.配合国家做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统一安排,精心组织我省监测样本县的培训、监测实施工作,认真做好对样本县实施过程的指导。

    (四)探索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创新

    9.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定我省推进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

    10.推进《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立法工作。根据立法工作程序和要求,积极配合省立法机关做好《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的立法调研,协助完成条例的起草工作。

    11.实施教育督导激励机制。根据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结果情况,对部分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成效特别突出的单项工作实施免于督导机制,充分调动市县政府主动履行教育职责的积极性。

    12.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从2020年起,教育督导报告要通过省重要媒体公开发布,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监督。依据督导结果,启动对省辖市、县(市、区)政府约谈、通报等机制。建立将教育督导结果作为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机制和巡视机制。

    13.积极推进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充分调研督导信息化工作需求,研究制定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方案,为全面加快推进“互联网+督导”奠定基础。

    (五)加强督学队伍建设

    14.加强省政府督学管理。制定《河南省政府督学定点联系县的实施方案》,指定若干名省政府督学定点联系一个县(市、区),探索督学发挥作用、履行督学职责和开展经常性督导新路径。制定省政府督学管理规定和评价细则,规范省政府督学的聘任、培训、监管、考核等,提升省政府督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15.开展省政府督学全员培训。分期分批对省政府督学进行全员培训,采用集中培训、网络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省政府督学督导工作能力和水平,保障教育督导高质量发展。

    16.推进督学理论建设。组织开展省政府督学优秀督学报告评选活动,遴选部分优秀督学报告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