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机制的通知
时间: 2020-02-20 11:36 来源:   

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强化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机制的通知

豫政教督办〔2020〕5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各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落实、落实、再落实!阻断新型冠状病毒输入校园,是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克难攻坚的政治责任和关键点。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措施和要求落地落细落实,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决定进一步强化全省教育系统和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机制。

    一、健全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机制

    (一)严格落实全员进入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要求。全省教育系统特别是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切实保障全省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责任担当,全面贯彻落实2月7日全国、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具体要求的再学习、再认识、再宣传,务必做到纵到底、横到边、不留死角、全员覆盖,确保每一名教职员工和学生明确I级应急响应的相关要求,熟知疫情防控基本知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范和指南。

    (二)严格执行单位领导疫情防控“责任分片”督导督办机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各级教育部门要将辖区划定若干个防区,班子成员要亲自带队分片包干、靠前指挥,围绕开学前后的关键时段、重点工作开展下沉式督查督办;高校(含职业院校)要以院系为责任片区,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含幼儿园)要以年级或班级为责任片区,班子成员要深入片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环节、重点措施等防控工作一线指挥、抓落实,带领师生严防死守,全力守护好师生安全和健康。省教育厅领导将分别带队深入市县和学校暗访明查,重点督查各地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实施基层督学挂牌督导检查制度。在此关键时刻,全体责任督学要参照中小学校、幼儿园挂牌督导办法,按照挂牌学校片区分工,把开学前后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列入督导内容,采取实地督导和电话、视频、调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同时,实行问题清单报告制度,将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立即报告主管部门,重大问题要同时报告省教育厅值班室(0371-69691666)。教育部门和责任督学要紧盯问题不放,一追到底。

    (四)利用第三方平台精准督导督办。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利用第三方平台,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互联网+督导”的方法,面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开展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存在问题情况的调查,充分发挥学生和家长的监督作用,使疫情防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督办、早解决,群防群治阻击病毒输入校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要求将调查二维码(另行发放)在官方网站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学生和家长也可以通过各级教育部门公布的监督电话及时提供学校疫情防控存在的问题。

    (五)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联防联治的作用。随着各级各类学校开学的逐步临近,做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愈加显得其紧迫性、复杂性和敏感性。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对接驻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对校园疫情防控的专业指导和培训。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在当地党委疫情防控教育系统专班和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领导下,把学校开学后的疫情防控作为当地的防控重点,组织专业人员在开学前后针对性地进行业务指导。

    二、抓住防控关键点、阶段性重点开展督导检查

    (一)落实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关键点的工作情况。阻止病毒输入校园是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关键中的关键。要抓住三个关键点开展督导检查:一是学校对每位学生和教职员工假期行踪、身体健康状况的排查以及学生日健康台账的建立情况,特别是对来自疫区、本人到过疫区或接触过确诊病例、曾经滞留观察等三类重点人员的排查情况。二是开展返校前个人卫生防疫知识专题教育要求和心理疏导工作的落实情况。三是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要求,对校园进行封闭式管理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校外人员不得进校园、进出校园必须测量体温、减少和控制学生活动、教职工家属管理等规定落实情况。

    (二)学校开学前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准备情况。重点包括:一是I级应急响应机制的运行情况,特别是应急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建立、领导在岗和值班制度、日报告和“零报告”等规定的执行情况。二是教育部门和学校开学前防控预案以及省市重要制度、规定的细化情况。三是学校对教职工和学生假期行踪及身体健康状况排查情况,特别是“三类重点人”的排查情况。四是市县不同学段不同学校分期分批错时开学、上课学习、错时就餐的预案情况,以及学校和学生执行开学时间规定、学生不得私自参加校外培训的执行情况。五是校园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门禁管理、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等规定的执行情况。六是校园重点场所特别是人员聚集场所的卫生消毒安排情况,以及学校防疫人员的提前返岗、培训和学校设立“健康观察室”的情况。七是学校必备医疗物资的储备情况。

    (三)学校开学后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一是第一天集中开展疫情防控第一堂课的情况。二是省教育厅印发的疫情防控指南、工作规范以及学校疫情防控预案的执行情况。三是学校不同场所人员的管理情况。四是除上课以外控制人员聚集活动、暂缓学校延时服务规定的执行情况。五是学校餐厅、教室、宿舍、图书室等重要场所消毒制度落实情况。六是各级各类学校班级建立学生每日健康台账的落实情况,以及进出校门和进入校内宿舍、餐厅、教室、图书室等场所测量体温规定的执行情况。七是校内“健康观察室”的使用情况等。

    三、采用多种方式开展督导检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上级教育部门重点采取实地督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责任督学重点采取实地督查、电话、微信、视屏、网上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临近开学前和开学后,各级教育部门和责任督学以实地督查方式为主的方式全覆盖督导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把思想和行动坚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同配合,采取科学有效举措,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督导整改和责任追究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强化责任追究。凡在督导检查中发现对防控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漏报瞒报、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将从快、从严进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督导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为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防护用品等,为兼职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所产生的交通、通讯等提供适当的临时工作补助。

    (四)及时报告要情。从即日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在向教育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疫情的同时,要报告人员疫情排查和开学准备工作进展情况。

 

 

 

202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