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第二批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教师〔2020〕22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济源示范区教育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援疆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7 号)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援疆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9〕3 号),依托对口支援机制,为新疆补充高质量的教师。结合哈密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称兵团)十三师教育需求实际,第二批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河南省共选派180名优秀援疆教师。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援疆教师支教工作,健全新疆哈密市、兵团十三师与我省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常态化机制,缓解新疆受援地优秀教师不足、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短缺的矛盾,带动和培训当地教师,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和民族地区的教师队伍,切实提升新疆教育自给能力,全面提高新疆基础教育质量,培养爱党爱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二、主要内容
(一)主要任务。在对口支援的机制下,启动实施河南省第二批万名援疆教师支教计划,共计 180名(选派计划表见附件1)。其中,哈密市115人,兵团十三师 65人。直管县纳入省辖市推荐。
(二)选派要求。各省辖市要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7】14号)和《河南省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教师【2018】554号)做好人员选派工作,精准选派支教教师,有效满足受援地急需紧缺的教师需求,确保选派教师质量,鼓励援疆教师继续留任。本次支援时间为1年半,于2020年春季开学前到位。
(三)待遇保障。援疆教师支教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评聘职称(职务)和绩效评价等情况按《河南省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教师〔2018〕554号)及相关部门印发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援疆教师支教计划既是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边疆长治久安的根本之举,是推进民族团结的坚强柱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援疆支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援疆教师加强思想和业务能力建设,坚定政治立场,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维护好民族团结,维护好河南教师形象,努力促进受援地区教育事业发展。
(二)增强责任,完善制度。各省辖市要举全市之力进行工作部署,创新选拔方式,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表;落实相关待遇保障政策,会同受援地做好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主动报名参加援疆工作。
(三)精心遴选,按时报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选派计划,结合个人意愿、学科学段、教学经历、身体素质等制定遴选方案,着重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切实把党性作风、奉献精神、能力素质过硬的优秀教师选派出来。请各选派单位于2020年1月24日前,将援疆教师材料(见附件2、3)报送省教育厅教师教育处。
援疆支教教师于2020年2月26日前进疆工作,进疆前省教育厅将组织集中培训,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海涛,电话:0371-69691697,邮箱:sfcLht@163.com <mailto:sfcLht@163.com>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