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经学校北校区网络安全实训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12-06 11:55 【浏览字号: 来源: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财经学校北校区网络安全实训室建设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19-1055

  三、项目预算金额:1160000元

  最高限价:116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豫政采(2)20193063-1河南省财经学校北校区网络安全实训室建设11600001160000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1、采购内容:河南省财经学校北校区网络安全实训室建设项目采购,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3、质量要求:合格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果提供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应同时签名和加盖注册会计师印章(截至到投标截止时间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供应商,可提供近两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设备并作出声明的,即认为该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能够提供负责技术方面的人员的,即认为该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0月1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凭据和提供 2018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获取竞争性 磋商文件

  1.时间:2019年12月06日  至  2019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方式: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 密钥)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供应商应按本公告要求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4.售价: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1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根据“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全程不见面服务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大厅的网址(www.hnggzyjy.cn),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招标(采购)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如在交易平台系统规定时间内没有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11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19年12月06日至2019年12月12日。

  十一、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河南省财经学校

  地址:河南省财经学校新校区(河南省新乡市平原新区金沙江路以北、中州大道北段以西、郑焦晋高速以南

  联系人:杨清波

  联系方式:13223089038

  2.采购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开区经北一路6号

  联系人:王桂荣

  联系方式:18039605012

  发布人:闫鹏生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5日

  附件

  磋商公告.pdf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