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波分复用设备购置-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波分复用设备购置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财询价采购-2019-466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4日
四、评审日期:2019年11月22日
五、采购方式:询价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1 | 根据象湖校区和龙子湖校区两校区信息化融合需要,结合两校区校园网络架构实际情况,购置两台波分复用设备对两校区互联线路进行升级 | 河南合众信泰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9号楼9层0901号 | 684980 | /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祝静思、赵珂、朱春平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计取10275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19年11月26日 至 2019年11月27日
十、其他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76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371-85305708
2.采购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张女士、孙女士
联系方式:0371-86120322
发布人:于增林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6日
附件
财专波分询价通知书终板.pdf
附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