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综合服务办事大厅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综合服务办事大厅改造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2242
三、项目预算金额:3200000元
最高限价:3199845.99元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1、项目地点:郑州大学主校区荷园1号楼一层;
2、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主校区荷园1号楼一层,建筑面积约1350m 2,主要内容为砌筑隔墙,墙面粉刷,局部吊顶,地面铺装,门窗安装,卫生间改造,水、电、暖安装等。包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4、工 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质保期:贰年。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不局限于以下政策):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等政策的规定。
(1)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含贰级)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任何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半年社保缴费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参考《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签名盖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1】1035号)规定,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近期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税款所属期为近半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9年11月07日 至 2019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1月2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楼)远程开标室(一)-9。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1月2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楼)远程开标室(一)-9。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发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19年11月07日至2019年11月13日。
十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郑州大学
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方式:0371-67780007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楼1901房间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方式:0371-63911061
发布人:魏广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