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编制河南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
教发规〔2019〕716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47号)精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农村教师创造“下得来、留得住、教得好”的工作环境,现就编制《河南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2020-2022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地在过去已实施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基础上,从现在起,到2022年基本完成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任务,实现保障对象一人一套目标,为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吸引优秀人才在农村长期、终身从教创造良好条件。
二、保障对象
全省在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及以下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以下简称农村学校)工作的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离家较远需在校食宿的在编在岗教师。
离家较远教师的居住地与学校之间的具体距离,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地形(平原、山区或丘陵)、区域面积大小等因素确定。
三、建设途径
(一)改建现有教职工宿舍和闲置校舍。以县(市、区)为单位,参照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标准,利用现有农村学校教职工宿舍和闲置校舍进行改建,用好存量。
(二)配建周转宿舍。正在规划或建设中的农村学校要按标准配建教师周转宿舍。
(三)新建周转宿舍。各县(市、区)根据总体需求,存量资源不足的,再规划建设一批教师周转宿舍。
四、建设标准
配建和新建教师周转宿舍,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设施,进行简单装修,每套宿舍配置必要的生活用具。改建项目结合原有校舍建筑面积、结构等实际情况,参照新建标准合理设计。
五、合理布局
各地要统筹考虑农村学校布局规划等情况,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新建周转宿舍原则上建在学校内。集中建设的,覆盖学校的距离原则上控制在3公里以内。山区、丘陵地区的教师周转宿舍布局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六、资金来源
(一)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正在实施国家边远艰苦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的58个县,纳入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项目,继续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免除国定贫困县以及省财政直管县中的省定贫困县的市、县级配套资金,相应资金由省级承担;免除其他贫困县的县级配套资金,相应资金由市级承担。
(二)省、市县按比例分担。除纳入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项目外,158个县(市、区)纳入《河南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新建项目规划(2020-2022年)》(简称《新建规划》)的,新建项目所需资金由市、县级筹措,省级财政给予50%的奖补。省财政可预拨部分奖补资金,最终根据实际建设情况核实拨付。改建的农村教师周转宿舍项目,通过省级验收后,省财政统一进行奖补。
七、规划编制
1、编制改建项目规划。各地要按照先改建后新建的原则,优先编制《河南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改建项目规划(2020-2022年)》(简称《改建规划》),改建项目要参考新建标准和要求进行,《改建规划》填报附件2。
2、编制新建项目规划。各省辖市和县(市、区)根据总体需求,存量资源不足的,编制《河南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新建项目规划(2020-2022年)》(简称《新建规划》),《新建规划》填报附件3。《新建规划》按照“一统一、两独立”原则进行,即,所有新建项目统一纳入《新建规划》;省级奖补和市县级筹措的资金各自独立安排、项目独立建设。利用省级奖补资金安排的项目填报附件4,利用市县级资金安排的项目填报附件5。各市县级资金投入和建设的宿舍套数不得少于省级。
3、2020年未实施的河南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专项工程项目纳入《新建规划》。2017年我省启动了2017-2020年河南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专项工程规划,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对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专项工程规划中未实施的2020年项目,归并纳入《新建规划》继续实施,执行新建农村周转宿舍政策。
4、已申报2020年中央预算内资金的项目暂不纳入此次《新建规划》。鉴于国家在我省58个县实施的边远艰苦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工程(2016-2020年)已编制过规划,为避免资金重复申请,此次58个县已申报2020年中央资金的项目不再纳入我省《新建规划》,待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后,未获中央资金支持的项目,在我省进行《新建规划》年度建设任务调整时,58个县可补报在2021或2022年建设计划内予以实施,《规划》内未实施且确需继续实施的其他项目,归并纳入《新建规划》,并执行我省新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政策。
5、加强规划管理。《新建规划》项目库由省教育厅管理,并会同省发改委和财政厅结合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各地根据每年省级下达的建设计划执行。《改建规划》由各地管理,报教育厅备案,每年上报一次年度改建计划。
八、有关要求
1、认真落实好有关政策。《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47号)明确了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具体政策,各地要切实按照文件执行。
2、抓紧进行规划编制。各地接到该《通知》后,教育部门抓紧会同当地发改和财政进行安排部署,科学编制规划,尽量将项目安排在前2年,撰写编制规划报告(参照附件1格式),填报附件表格(表2至表6),务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加盖省辖市或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印章后报送至省教育厅D726房间,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至邮箱(fgcjj@163.com)。
3、抓紧项目开工建设。2019年国家和省正在实施的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要抓紧工程建设,力争尽快全部完工。对目前条件成熟的项目,列入2020年建设计划,可先期开工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
4、结合实际选择宿舍设计方案。省教育厅提供三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设计参考方案,各地可到电子邮箱(jszzssxm@163.com,密码:********)下载,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联系方式:省教育厅 胡万欣 0371-69691078
苏 磊0371-69691887
邢崇博0371-69691961
省发改委 马晓婷0371-69691121
省财政厅 杨 晨0371-65808606
附件:1.**市或**县(市、区)河南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项目规划(参考格式)
2.**市或**县(市、区)河南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改建项目(2020-2022年)规划汇总表(简称《改建项目规划》)
3.**市或**县(市、区)河南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新建项目(2020年-2022年)规划汇总表(简称《新建项目规划》)
4.**市或**县(市、区)河南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新建项目****年度省级资金项目计划表(分年填报2020年-2022年各年度表)
5.**市或**县(市、区)河南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规划****年度市、县级资金项目计划表(分年填报2020年-2022年各年度表)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