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学校食堂“四强化” 食品安全“三提高”

2019-10-10 16:3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师生身心健康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难题,为此,长垣市教体局重点围绕“四个强化”做工作,精心谋划,狠抓落实,最终实现了长垣师生食品安全工作的“三个提高”。


  强化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学校承担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教体局、中心学校、学校和食堂经营者之间,以及各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与有关管理人员之间层层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对出现责任事故的在评先评优、晋级晋职时实行“一票否决”。


  强化规范管理。先后研究制定《长垣县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经营办法的通知》,指导监督各学校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积极建立学校食堂委托经营准入退出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同时,指导全市学校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防范机制。


  强化教育培训。将食品安全列入教育教学内容,实行“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和群众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同时,将中小学食品安全培训纳入全市教育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强化排查督查。建立学校食堂安全排查督查机制,每月15日前,各中心学校对辖区学校(幼儿园)、局属学校(幼儿园)对本校(园)食堂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排查整改台账,制定整改计划,教体局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学校重点督促整改,及时通报整改落实情况。每年春、秋两个学期,该市教体局组织10个检查组对全市学校食堂进行检查考评,检查考评结果通报全市。对委托经营的学校食堂,经考核不合格的立即进行整改或责令停止经营。


  经过不懈努力,长垣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具体表现为“三个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各项管理制度得以制定完善,工作机制得到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逐步迈向制度化、规范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实施“全面改薄”、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和“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建设投入不断加大,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随着管理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提高,学校食堂的饭菜质量、环境卫生和服务水平得到相应提高,通过考评调查问卷发现,广大学生和家长对学校食堂食品工作的满意度也在不断增加。


  (长垣市教体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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