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
河南省高校与新闻单位从业人员互聘“千人计划”挂职人员名单的通知

教高〔2019〕659号

2019-09-25 14:16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有关高等学校,省直有关新闻单位,各有关省辖市委宣传部:

  根据中宣部新闻局《关于深入开展高校与新闻单位从业人员互聘交流“千人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提高高校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能力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实施方案》,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在有关高校、新闻单位推荐的基础上,遴选确定郑州大学邓元兵、工人日报河南记者站余嘉熙等40名同志为2019年度河南省高校与新闻单位从业人员互聘“千人计划”挂职人员(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与新闻单位从业人员互聘“千人计划”挂职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创新协同育人模式,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政治立场、人民情怀、责任担当的高素质全媒化复合型应用型新闻传播后备人才。各有关高等学校和新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总结推广互聘交流经验,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互聘计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高校教师到新闻单位挂职交流时间为1年,10月份到岗。新闻单位要结合高校教师的职称、专长、意愿等情况,安排教师挂实职,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深度参与一线采编工作,推动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合作共建智库,有效提升高校教师新闻实践能力。

  三、新闻单位选聘人员挂职任教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0年春季学期末结束。新闻单位编辑记者10月份要到高校正式开课。授课可采用独立开设课程、与高校教师合作开设课程、开设系列讲座等多种形式。与高校教师合作开课的,每学期编辑记者授课不少于10学时;以系列讲座形式授课的,每学期讲座总课时不少于20学时。

  四、高校和新闻单位要完善互聘人员工作量认定办法,聘用期间职务级别、岗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专业技术职务年限连续计算,互聘人员工作业绩纳入绩效考核,试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优先政策。要落实互聘人员办公条件、生活津贴和交通补贴,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五、高校和新闻单位要加强互聘人员绩效评价,对挂职期间实际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做好工作成效和经验总结。互聘人员挂职结束后,须经聘用单位人事部门考核后,返回派出单位。根据互聘人员到岗情况和实际工作表现,报教育部、中宣部核准后,颁发《高校与新闻单位从业人员互聘“千人计划”入选证书》。

  联系人:

  省教育厅   高等教育处  卢兴光  0371—69691868

  省委宣传部 新  闻  处  董  堃  0371—65905250

  附件:2019年度河南省高校与新闻单位从业人员互聘“千人计划”挂职人员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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