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19-09-12 09:54来源: 【字体: 】【打印】【关闭

 教社语函〔2019〕39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语委、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军分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厅直属学校:

现将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9〕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和本单位实际,尽快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活动结束后,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高校、厅直属学校于9月30日前将推普周活动总结(电子版)发至省教育厅社会科学与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邮箱。

联 系 人:李伟民

联系电话:0371—69691759  13838006503

邮    箱:yuweiban2008@163.com

附件:1.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9〕3号)

      2.河南省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南省广播电视局

    

 

 

河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共青团河南省委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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