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
关于河南省2019-2020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基〔2019〕608号

2019-08-31 15:03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新闻出版局: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的通知》(教基二〔2012〕50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基二函〔2019〕180号)精神,经研究,现就2019-2020学年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9-2020学年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除小学三年级科学学科上册、小学三至六年级语文学科上册和九年级统编三科教材上册外)使用保持基本稳定。除起始年级外,其他年级沿续上一学年选用的配套教辅材料版本。

  二、小学三年级科学学科上册、小学三至六年级语文学科上册和九年级统编三科教材上册配套教辅材料统一使用《河南省2019-2020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变动部分)目录》中推荐的品种。

  三、小学三年级科学学科上册,使用教育科学出版社、河北人民出版社、广东教育出版社和广东科技出版社版本教材的地区和学校,该学科教材配套教辅资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各学段一个学科每个版本推荐1套教辅材料的要求,向本地中小学校推荐目录内的教辅材料供学生选用,确保满足学生需求。除此之外,不得向中小学校推荐任何其他教辅材料。

  四、规范教辅材料的发行、监督和管理工作。教辅材料发行、使用等环节涉及多个部门,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我省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切实组织做好教辅材料的发行工作,加大对教辅材料发行使用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及时解决学校使用教辅材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地各学校不得通过不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发行单位订购教辅材料,杜绝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确保教辅评议政策在全省各地认真执行,落实到位。

  各地2019-2020学年教辅材料选用结果请于本通知下发后10日内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联系人:河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杨红星

  联系电话:0371—69691083(传真)

  电子邮箱:jyt69691881@163.com


  附件:河南省2019-2020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变动部分)目录.doc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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