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
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08-28 14:1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现将《河南省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8月23日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义务

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2019年8月16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开发〔2019〕15号)要求和《河南省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部署,聚焦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围绕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任务,补齐工作短板,完善教育脱贫措施,巩固教育脱贫成果,确保圆满完成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二、工作任务

  根据教育部和省扶贫部门确定的义务教育有保障的要求,义务教育有保障的主要任务是: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

  三、工作措施

  根据义务教育有保障的明确任务,为按时完成好教育脱贫任务,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全力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一是省级、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指导,县级为主负责,对控辍保学台账管理工作平台标注辍学学生逐一进行核查,摸清辍学学生具体情况,特别对连续三个月以上处于疑似辍学状态的学生予以重点关注,实行动态更新,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按月上报销号。省教育厅将每月通报情况。二是进行专项治理。持续开展“两控制、两禁止”专项整治活动,督促学校开齐开足课程,认真执行“减负”规定,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对学生考试成绩排列名次。三是认真做好“双困生”思想工作。要求教师与学生结“帮扶”对子,传授知识有耐心、生活学习有爱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解决思想、生活、学习上遇到的各种疑惑和困难,以真情实感留住“双困生”。四是搞好教学质量评估。引导各地组织专家开展初中、农村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评校长治校管理水平、评教师执教水平、评学生学业水平,准确把握各地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找出不足,解决不足,切实提升农村教育质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学校吸引力,营造学生愿意上学,乐学善学,并形成学有所得,学有所长、学有所用的正确导向,消除学生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导致辍学的隐患。五是实施联控联保机制。司法、民政部门分别负责法制宣传和将家庭困难学生纳入救助保障范围。综治、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禁止在校园周边开设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场所,禁止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收未成年学生。

  (二)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办学条件。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教育信息化等四项工程,拟投入资金30.8亿元,新建改扩建中小学1961所,改善贫困地区学校硬件条件。继续实施贫困地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持续实施“特岗计划”“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为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招聘特岗教师9500名,公费培养小教全科师范生1341名,培训教师12万人次,选派支教老师2500名;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全面落实好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补助;协调有关部门保证教师的“两险一金”按照规定按时缴纳;继续实施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拟投入资金1.9亿余元,建设周转宿舍2756套,为农村教师下得来、留得住、教得好创造条件。

  (三)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继续落实好我省学生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准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从2019年秋季起,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按寄宿生标准一半发放生活补助费。落实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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