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印发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高〔2019〕543号

2019-08-08 13:3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有关高等学校,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教育厅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7月29日


河南省教育厅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2.0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快法治河南建设需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践行明法笃行、知行合一,主动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新任务新要求,找准人才培养和行业需求的结合点,以学生德育、专业建设、实践教学、协同育人、师资队伍、信息化建设、国际合作和质量保障为重点,深化法学教育改革,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加快法治河南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目标要求

  经过5年努力,建成一批国内一流、中原特色的法学专业点,教材课程、师资队伍、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等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显著成效,高校与法治实务部门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完善,知识教学与实践教学更加紧密,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基本形成,高等法学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培养造就一大批信念坚定、德法兼修、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卓越法治人才。

  三.主要任务

  1.坚持立德树人,推进学生德育工作。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推广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法学类重点教材,支持有关高校开设习近平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要论述主题讲座,更新充实德育内容。将理想信念教育、社会公益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教育作为课堂教学内容和考核重点。面向全体法学专业学生开设“法律职业伦理”必修课,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贯穿入学教育、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等各教学环节。强化思想引领和价值塑造,坚持“一课双责”,深挖法学类专业课程的育人元素、育人内涵和育人功能。发挥课程、科研、实践、网络等方面工作的育人功能,构建思想政治教育、职业伦理教育、专业知识教育“三位一体”育人体系。

  2.深化教学改革,建设一流法学专业。重点建设10个省级一流法学专业点,引导高校主动适应法治河南建设需求,紧密结合学校特色优势,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将培养能够“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基层法治人才为重点,提高专业建设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按照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健全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加强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重点打造50门省级一流线上线下法学专业课程,支持高校开设法学与经济学、工学、医学等跨学科、跨专业新兴交叉课程,增加选修课程数量。鼓励高校深入实施主辅修制度,面向法学专业学生开设经济学、伦理学、文学、管理学等辅修专业,丰富学生跨专业知识,培养学生跨领域知识融通能力和实践能力。推进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融入教学体系,积极探索新型教学模式,鼓励高校以项目、案例为基础组建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及实务部门参与的特色教学团队,实现师资交叉、资源共享、协同创新。

  3.拓宽途径方式,强化实践教学。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治建设实践,将最新经验和生动案例引入课堂,及时转化为教学资源。汇聚国内外优秀师资和法律实务专家,组织编写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科学性权威性强的案例教材。加大实践教学比重,确保法学实践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不少于总数的15%。加强校内实践环节,开设法律诊所、办好模拟法庭、参与法律援助、举办法律文书写作竞赛,探索实践教学的方式方法,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充分利用法治实务部门资源条件,建设10个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推动法治实务部门建立接收法学专业学生实习、法学专业学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律师助理、法律顾问助理等制度,将接收、指导学生实习作为为对法治实务部门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人民法院完善巡回审判制度,把法庭审判进校园定期化常态化。

  4.健全互聘机制,推进协同育人。切实发挥政府部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及法学会、律师协会等行业组织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构建学界业界优势互补、理论实践深度融合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新一轮互聘,选聘法治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任教,选聘高校法学骨干教师到法治实务部门挂职锻炼。扩大互聘规模,保障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至少有一名骨干教师有挂职经历,至少有一名实务专家经常性参与课程教学。深化互聘内涵建设,充分发挥受聘人员优势,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分工,到高校任教的法治实务专家要有规定的授课学时,到法治实务部门挂职的教师要能够深度参与一线实务工作。建立互聘人员激励制度,完善工作量认定办法,将互聘人员工作业绩纳入单位绩效考核,试行互聘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优先政策,落实互聘人员办公条件、生活津贴和交通补贴,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在高校法学院系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探索设立实务教师岗位,吸收法治实务专家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设计、教材编写、专业教学、学生指导,不断提升协同育人效果。

  5.强化师德养成,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师德考核制度,强化师德监督,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的模范。实施好国家和省重大人才项目,引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法学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英才。加强教师培训,建设3个省级法学专业教师培训基地,组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务研修,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坚定教师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国情省情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深入了解法治实践,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基层教学组织,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完善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制度,加强青年教师教学指导,建立传帮带机制,提高教师专业能力。

  6.适应信息化新形势,推动“互联网+法学教育”。大力推动法学专业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将法治实务部门的社会资源引进高校、转化为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立覆盖线上线下、课前课中课后、教学辅学多维度智慧学习环境,建设20个省级虚拟伪真实验教学项目和5个案例教学资源库。法治实务部门要向高校法学专业师生开放数字化法治实务资源,建设5个省级庭审直播实践教学平台,将法庭庭审等实务信息化资源通过直播等方式实时接入高校。建设校际优质在线课程资源共建共享平台,推动法学专业优质教学资源校际共享。

  7.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推进高校法学院系与海外院校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利用国际优质法学教育资源,支持法学骨干教师到海外学习交流或开展合作研究。重点高校要进一步拓宽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和国际组织合作交流渠道,深化学分互认、教师互换、学生互派、课程互通等实质性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的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面向我省“一带一路”建设需要,支持高校与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合作,举办法学专业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实行定单化培养,共建海外实践教育基地,着力培养熟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制的高素质专门法治人才。

  8.构建质量保障体系,开展法学教育质量文化建设。紧密结合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成长需要,紧扣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紧跟法治中国法治河南建设新进程新需求,构建完善的法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开展法学教育质量文化研究与建设。结合一流法学专业点建设,按照总体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开展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的三级专业认证,实施专业评估,明确质量目标,细化质量标准,强化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价,推动不同层次不同类别高校法学专业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切实提升高校法治人才培养能力。

  四、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省委政法委统筹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定重点建设领域和方向,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达到预期成效。

  2.完善保障机制。省教育厅会同省委政法委,结合我省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加强政策协调配套,统筹财政资金,提供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持。各高校要加大国家、省、校政策的衔接、配套、完善和执行力度,增加经费投入,加强资源整合,完善保障措施。

  3.强化监督检查。省教育厅会同省委政法委,加强计划实施过程跟踪,严格过程管理,强化动态监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开展实施情况绩效评价,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各高校要主动发布自评报告、进展情况及标志性成果,及时改进完善,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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