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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考生处理情况的通报

2018-06-20 17:18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打印】  【关闭】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
  
  我省2016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已经顺利结束。本次考试组织严密、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平稳顺利,考风考纪良好。但此次考试也存在较为严重的违纪舞弊现象,全省共发现违纪舞弊考生313人,其中,由省招办通过网上巡查和评卷过程中发现雷同卷并查实的违纪舞弊考生118人。与往年相比,考风考纪虽有好转,但仍有个别县(区)考点存在监考员不认真负责、甚至不作为的现象,从而导致考生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在考试过程中抄袭、利用手机等作弊工具向互联网上传试题及答案等问题的出现。
  
  为进一步维护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基二〔2017〕934号)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招中〔2017〕9号)以及《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舞弊处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已对违纪舞弊考生作出取消其单科或全科的考试成绩,记入个人诚信档案的处理。并将省招办通过网上巡查及评卷过程中发现雷同卷并查实的违规考生名单及信息,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现将省招办发现各地违规考生的数量分布及违规考生名单予以通报。望各地在今后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加强考试管理,开创良好考风考纪的新局面,达到考试公平公正、成绩可信可用的目标,为深化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请将此通报转发至各县(市、区)及高中学校,望各高中学校和考生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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