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全省启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冒名顶替入学一律取消学籍。
按照教育部要求,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对录取考生资格再确认的重要环节,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初步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进行复查。
各高校要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自主招生及面向农村学生的各类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要严格审核。
通知要求,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和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学生、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录取的学生等,一经查实,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决取消其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