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9)”——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教师〔2019〕51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机构),厅直属有关中小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9〕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遴选2019年“国培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通告》(教师〔2019〕323号)要求,我省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单位的培训方案进行了评审,经商省财政厅同意后,现决定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9)”——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项目
2019年“国培计划”分“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两大类。其中,中西部项目包含乡村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建设、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培训者研修、乡村中小学校长领导力培训、乡村学校校本研修和紧缺薄弱学科(领域)教师培训等5类项目。幼师国培项目包含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培训、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非学前教育专业教师专业补偿培训、乡村幼儿园教师保教能力提升培训、幼儿园骨干教师访名校浸润式培训、幼儿园园长法治与安全教育培训、乡村幼儿园园长办园能力提升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规范办园培训、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育对象培训和送教下乡培训等10类项目。
二、项目承办单位
“国培计划(2019)”——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由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91个单位承办。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国培计划(2019)”——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地点由培训任务承担单位通知,具体可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查询。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高站位。要站在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的战略高度,将2019年“国培计划”的组织实施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决战教育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准确把握今年“国培计划”改革要求和工作重点,努力提升服务大局意识与能力。要充分发挥“国培计划”雪中送炭、示范引领和促进改革作用,加大教师教育资源投入和整合力度,完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推动教师终身学习,以师资水平的提升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力合作、协同推进。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加强协同配合和联络服务,配合承训单位做好项目的对接、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原则上要从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中遴选中小学校作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项目校,加强指导和监管。各项目县负责项目实施落地,要结合本县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积极配合承训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充分挖掘和发挥承训单位资源优势,推动教师、中小学校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在现有基础上实现新发展。同时,市、县要严格按照各项目分配名额(见附件1-5)和项目遴选范围统筹安排好各类项目参训教师的选派工作,做到名额到校、通知到人,确保足额完成下达的指标,并于2019年8月30日前通过河南省教师教育网完成所有项目学员遴选工作。要安排配套专项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各承训单位要加强总结学习。要认真总结“国培计划2.0”实施的经验和不足,深入系统学习“国培计划3.0”提质增效的新目标、服务大局的新站位、教师中心的新理念和教师校长成长规律的新遵循,按照专家评审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方案,将申报方案转化为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聚焦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参训老师有获得感和成长感。
(四)各承训单位要精准匹配培训内容。要以基础教育课程标准、教师专业发展标准、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等为依据,围绕不同阶段教师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的培养,聚焦培训主题,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实践性和实战性,精准设置培训内容,分层分类构建培训课程体系。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作为教师校长培训的首要内容;将师德师风、心理健康、信息技术、儿童保护法律教育、国家安全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作为培训必修内容,融合设置、服务主题。要实行任务驱动教学,突出教师参与,强化基于教学现场、走进名师名校课堂的培训环节,通过现场诊断和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实践性培训、案例式教学和参与性培训,实践性课程比例不少于50%。
(五)各承训单位要注重培训模式创新。要在教师培训指南的指导下,将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融合运用到教师培训中。要建立教师成长数据库,有效记录教师培训效果和变化,开展教师培训前后能力提升的对比评价。要充分利用教师网络研修社区,推行混合式培训,实行“前伸后延”的培训服务模式,确保学员训前了解方案、训中学习有针对性、训后跟踪有效,促进教师学用结合。要按照河南省教师教育实践基地标准,优选教育实践基地,确保教师跟岗研修质量。培训时间超过15天的项目,原则上要实行分阶段、递进式培育,跟岗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3。教师工作坊项目要聚焦教师课堂教学、学校校本研修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服务能力提升等问题,以参训教师“家常课”为基础,为每位教师量身打造一节示范课、精品课或优质课;以项目校特色为基础,打造一批校本研修示范校;以具体任务为驱动,赋能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立县域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六)各承训单位要做好培训管理服务工作。要落实首席专家负责制,配备学科班主任和生活班主任,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提升管理与服务质量。要将具体开班时间于8月10日前报送河南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由项目办统一汇总并下发通知。要将每期学员参训《报到通知书》电子版于开班前15天、每期培训课程表电子版于开班前5天发送至相关项目执行办公室邮箱。要积极联系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前沟通确认,做好参训学员的报到、注册和管理工作。要为参训学员配备必要的学习和生活用品,提供良好的就餐、住宿和学习环境,确保参训学员吃得好、住得好、学得好,确保参训学员的人身安全、饮食安全和环境安全。
(七)各承训单位要注重培训成果质量。本年度各类项目原则上应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对于个别实施时间跨度较长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于年底前完成的项目,承训单位可向有关项目办提出延期申请,获批后最迟于2020年4月底前完成。培训期间,每个承训单位要向各项目执行办公室提交至少3期《工作简报》。培训结束后30天内,要向项目执行办公室提交项目实施绩效自评报告、培训类精品课程资源(按每班50人计算,每个培训班至少提交1门,建设标准见附件6)、不低于参训教师1/10比例的教师成长典型案例集及利用融媒体宣传“国培计划”的材料汇编等。教师工作坊项目还须提交不低于参训项目校1/10比例的校本研修实施方案、1-2个项目县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成果提交质量将计入绩效评价总成绩。
(八)本项目由教育部、财政部提供专项经费。各承训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2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教[2017]13号)精神,根据项目工作实际要求、经费标准和有关财务规定编制和使用培训经费,要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完善项目预决算,严格经费报销,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同时要保留经费使用原始单据备查,确保专款专用。要将培训需求调研、培训方案研制、培训绩效评估、训后跟踪指导纳入培训实施流程,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建立“国培计划”参与激励机制,将教师参与授课、指导、管理纳入教学工作量考核范围。安排必要的班级管理经费,充分调动培训班主任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九)省教育厅将持续加强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实行项目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市县学员选送率、结业率和选送质量,各承训单位报到率、结业率及实施情况等进行通报。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依托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工作组,按照《河南省“国培计划”过程管理视导评价表(试行)》(见附件7)对项目承训单位进行过程视导。实行绩效评价,委托第三方按照过程管理占比30%、成果考核占比30%、参训教师满意度占比30%、相关利益群体评价占比10%进行绩效评价,持续实施项目绩效考核末位淘汰制度。
(十)各单位要注重营造良好的培训生态。高度重视“国培计划”文化建设,持续加强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融媒体,大力宣传河南“国培计划”,及时总结推广教师培训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凝练培育具有河南特色的教师培训文化,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师队伍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有关“国培计划”的文件、通知、报表等信息将会在河南省教师教育有关网站上及时发布,不再发送纸质版。请各单位密切关注,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交流和沟通工作,及时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查阅。未尽事宜,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教育厅教师教育处联系人:李社亮,电话:0371—69691770。
“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范友静;电话:0371—58525571;电子邮箱:hngpjh@vip.163.com。
“国培计划”集中培训项目办公室联系人:王春莲,电话:0371-69303362;电子邮箱:hnsjjzx@vip.163.com。
“国培计划”送教下乡项目办公室联系人:许凛,电话:0371—68970741;电子邮箱:hnzhxmb@163.com。
“国培计划”教师工作坊项目办公室联系人:王超超,电话:0371—58525573;电子邮箱:hnjs@vip.163.com。
5.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示范项目名额分配表.doc
8.2019年“国培计划”项目承训单位及市县联系方式.doc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