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中原名师培育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7-19 16:53 【浏览字号: 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中原名师培育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教办师〔2016〕7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的通知》(教师〔2015〕774号)精神,落实2016年中原名师培育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16年中原名师培育与考核等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集中培训
  
  (一)培训对象
  
  2013—2015年度中原名师40名,2016—2020年度中原名师培育对象82人,合计122人。
  
  (二)培训内容
  
  课程与教学改革专题、教师专业发展专题、名师工作室专题、名师论坛专题、教育科研专题等。
  
  (三)培训时间
  
  2016年3月13—20日(13日报到,20日返程)。
  
  (四)培训地点
  
  集中培训在浙江师范大学校内。报到地点:俏江南酒店(浙师大店),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骆家塘畅达街167号,问询电话:(0579)82139666,82589111。
  
  全省各地到金华交通方式自行选择。途经杭州中转到金华的交通方式建议:(1)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乘坐机场巴士到金华(问询电话0571-96299),(2)杭州东站乘坐高铁到金华。
  
  二、课题开题
  
  3月20—21日在浙师大举办2015年度中原名师课题开题论证会议。2015年度中原名师参加,其他培训对象自愿列席旁听。
  
  三、年度考核
  
  (一)2015—2020年周期培育对象考核。
  
  1.考核时间:2016年11月30日前培育对象报送考核材料,12月30日前中原名师培育基地完成周期培育对象2016年度考核工作。
  
  2.考核内容:考核内容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的通知》(教师〔2015〕774号)有关要求。考核方式以文本材料考核为主。
  
  (二)绿色通道评审。
  
  2016年3月10日前报送绿色通道申请材料。
  
  (三)2016年重点培育对象考核。
  
  1.文本材料考核:7月20日前报送有关考核文本材料。
  
  2.课题立项考核:3月20日前报送立项申请材料。同时接受其他周期培育对象和中原名师课题立项申请。
  
  3.教师发展学校和名师工作室考核:8月20日前中原名师培育基地开展实地考核。
  
  4.课题中期研究成果汇报考核:8月20日前开展集中考核。
  
  (四)2013年度中原名师发展性考核。
  
  具体考核时间、内容、方式另行通知。
  
  四、其他
  
  (一)培训费用。培训期间规定范围内的食宿费、培训费等由省教育厅承担,往返差旅费由所在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报销。单人单间住宿费用自理。
  
  (二)各市、县要及时通知培训对象按规定时间报到,不得无故缺席。却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需书面报请教育厅师范处同意。培训对象参训时需携带身份证、二寸照片(2张)和笔记本电脑。
  
  中原名师培育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与有关负责同志联系。联系人:河南省基础教研室,丁武营,电话:(0371)62005229,13633862928;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姜根华,电话:13806776867;浙江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刘燕飞,电话:15957958161。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