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中原名师重点培育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教办师〔2015〕48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2020年中原名师培育工作的通知》(教师〔2015〕40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的通知》(教师〔2015〕77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中原名师重点培育对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2020年中原名师培育工作的通知》中“各年度重点培育对象依据年度研修考核成绩和取得省级名师年限,同时参考培育对象年龄产生”条件,确定了2015年中原名师重点培育对象(名单见附件1)。
(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的通知》关于“建立周期培育对象提前进入重点培育对象绿色通道”的精神,具备条件的培育对象可以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有关佐证材料,并于2015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中原名师培育工程项目办公室,经审核批准后可参加2015年度中原名师重点培育对象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一)个人发展。考核对象要以实践型教育家为目标,以凝炼个人教育思想为核心,制定《2015—2020年个人发展规划》,撰写《个人年度发展总结报告》。
(二)理论研修。结合集中培训期间的课程学习,撰写一篇研修报告,字数要求5000字以上;撰写一篇《读书报告》,字数要求5000字以上;组织举办一次区域性学术研讨会,撰写《学术研讨工作报告》(包括活动方案和活动成果综述等)。
(三)实践研修。按照要求完成年度实践研修任务,撰写《实践研修报告》。
(四)教师发展学校。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工作,完成《教师发展学校建设规划方案》,硬件设施配备,阶段性工作开展,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队伍建设等任务。根据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撰写《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五)名师工作室。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完成《名师工作室建设规划方案》,硬件设施配备,阶段性工作开展,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队伍建设等任务。根据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撰写《名师工作室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六)课题研究。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师〔2013〕840号)要求,填写《中原名师培育工程课题立项申请书》,撰写不少于2万字的与申请立项课题研究相关的文献综述。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2015年11月5日前,认真总结个人在培育期间的思想品德、教育教学思想、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社会影响及参加研修情况,填写《中原名师培育对象年度考核表》(一式两份),考核表从《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的通知》(教师〔2015〕774号)附件中下载,提交“考核内容”要求的文本材料(电子文本1份,打印文本2份),并附相应的佐证材料(原件)。
(二)学校考核。各学校根据有关要求对2015年中原名师重点培育对象的考核材料进行初审,在征求学生和教职工意见基础上提出学校考核意见,于2015年11月10日前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三)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要求,采取到学校座谈、检查教师发展学校和名师工作室等形式,对2015年中原名师重点培育对象考核材料的真实性及示范引领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提出考评意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于2015年11月15日前将本市重点培育对象考核材料报中原名师培育工程项目办公室。
(四)省教育厅考核。2015年11月下旬,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采取以下方式对重点培育对象进行综合考核。
1.书面考核:考核重点培育对象所提交的书面材料。
2.实地考核:考核教师发展学校和名师工作室建设情况。在实地考核时,校长要围绕教师发展学校建设情况进行15分钟的陈述答辩,重点培育对象要围绕个人发展规划和名师工作室建设情况进行15分钟的陈述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答辩考核:重点培育对象围绕个人申请立项课题进行15分钟的陈述答辩(具体安排见附件2)。
四、其他
(一)开展培育对象考核是落实中原名师培育工程“重在培育,重在考核”的重要举措,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审核,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2015年中原名师重点培育对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合格者,省教育厅颁发“中原名师”荣誉证书。对中原名师获得者,授予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专家(已获得的不再重复授予),并以其为依托组建中原名师工作室,其所在学校授予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
(三)在考核过程中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制,对违法违纪行为者、违反师德规范要求、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者采取一票否决制,确保考核工作公平与公正。
(四)打印文本材料由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厅直属学校负责报送。材料接收地址:中原名师培育工程项目办公室(河南省基础教研室413房间,郑州市经开区经南三路12号,邮编450016);联系人:董琦,电话:0371-62005220,13837116369。
电子文本材料由重点培育对象报送。材料接收地址:976406814@qq.com <mailto:hnsjysdq@163.com>;联系人:郑雅静,电话:18758913165。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