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暑期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通知

教师〔2019〕495号

2019-07-19 13:3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厅直属中小学校:

  近期,我省发生多起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参与有偿补课、举办培训班的舆情信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根据我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部署,为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教育行风,现就加强暑期有偿补课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做好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参与有偿补课的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强化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树立风清气正教育行风的重要保障。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把有偿补课防范治理作为暑假期间的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和检查手段,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类有偿补课行为的发生。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重点治理查处,确保工作实效,防止走过场。中小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严禁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违规补课、举办补习班等行为,切实加强对在职教师的的教育和管理,逐人摸清、排查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情况,切实刹住教师有偿补课的不正之风,打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广泛宣传,加强引导。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暑期各类教师培训,深入宣传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行业规范,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要加大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教师典型宣传力度,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立德树人、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积极传播教育正能量,营造有利于防范治理工作的舆论态势和工作氛围。

  三、明确措施,注重实效。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教师〔2015〕739号)要求,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各类行为开展排查工作,依法依规严肃进行查处。要将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等作为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师德表现考评的一票否决项,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公布社会监督投诉渠道。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疏堵结合,科学管理。各地、各校要坚持治理与预防、规范与引导、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推动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治理防范工作。积极探索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管理新机制,鼓励采取公益辅导、志愿服务等形式满足家长和学生的合理补课需求,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各地、各校暑期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请于8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教师教育处。联系方式:吕康,0371-69691798(传真),24295376@163.com。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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