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河南省2019年“省培计划”培训项目的通知
教师〔2019〕46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机构),有关中等幼儿师范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遴选2019年“省培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通告》(教师〔2019〕229号)要求,我省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培训方案》进行了评审,经商省财政厅同意后,现决定组织实施“省培计划”培训项目,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项目
根据全省教师培训规划,2019年“省培计划”分示范性项目、一般性项目和专项项目3类。其中,示范性项目聚焦教师培训师培育对象的培育;一般性项目聚焦省级名师培育对象、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的培育;专项项目聚焦教师教育管理者和特定教师人群的素质提升。
二、项目承办单位
2019年“省培计划”项目由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23个单位承办。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项目培训时间为2019年6月-12月,具体时间、地点由培训任务承办院校(机构)另文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为契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整合资源,加大政策经费支持力度,推动基础教育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和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促进我省实现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迈进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厅直属中小学校的名额含在所在省辖市中)和遴选条件(见附件1、2、3)统筹安排好学员的选派工作,做到名额到校、通知到人,确保足额完成下达的指标,确保参训学员的报到率。同时,要于2019年7月20日前通过河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完成学员遴选工作(中等幼儿师范学校除外)。
(三)各承训单位要高标准、高质量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要强调问题导向,根据学员报到后的调研适当调整培训方案,聚焦主题、专题。要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1/4。要不断丰富和完善培训内容,依托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持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抓好学员通知报到、课程安排、班级管理、食宿安排、成果打造、跟踪问效等各个环节。要配备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设施,为参训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特别要确保参训学员的人身安全、饮食安全和环境安全。要将具体开班时间于7月10日前报送“省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每期学员参训《报到通知书》电子版要于开班前(原则上提前10天)以培训院校为单位发送至项目办公室邮箱。按时完成各项培训要求且考核合格的教师,可自行登陆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教师版)打印结业证书。
(四)各承训单位要提高成果产出质量。要按照不低于参训教师1/10的比例打造一批教师成长典型案例,并集结成册;要根据参训教师的不同特点,为每位教师量身打造一节金课,形成生成性课程资源,并建立有效的培训成果转化机制。培训项目结束时,每个学科(领域)须提交不少于10个课程资源,提交的课程应以教学实践类为主。同时,要在培训期间向项目执行办公室提交至少3期《工作简报》,在培训项目结束后30天内,要向项目执行办公室提交绩效自评报告及学科优质课件资源,参训学员优秀作品(论文、教案、作业或案例)汇编一套,制作包括主题视频、微视频、数字故事、图片、学员作品及文字等材料的光盘一张。
(五)省教育厅将加大绩效考核力度。依托河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工作组,实施过程性视导并量化打分。培训计划名额完成率、报到率、报送资料(源)质量和水平将作为年终绩效评估、下年度引导奖励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综合成绩实行年度末位淘汰制。
(六)本项目培训由教育厅、财政厅提供专项经费。各项目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工作要求、经费标准和有关财务规定编制和使用培训经费,要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完善项目预决算,严格经费报销,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同时要保留经费使用原始单据备查,确保专款专用。
(七)有关“省培计划”的文件、通知、报表等信息将在河南省教师教育网及时发布,原则上不再发纸质版。请各单位密切关注,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交流和沟通工作,及时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查阅。
教育厅师范处联系人:李社亮;电话:0371—69691770。
“省培计划”项目办公室,联系人:范友静,联系方式:0371—58525571,电子邮件:hnjs@vip.163.com。通信地址:河南广播电视大学,邮编:450000。
附件:1.2019年“省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名额分配表.doc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