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高〔2019〕417号
各省辖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高职院校,有关本科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扩招工作任务,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适应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越来越紧迫的需求,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缓解当前就业压力、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坚持系统化推进、质量型扩招,以现代职业教育的大改革大发展,加快培养国家、我省发展急需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更好地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1.统一认识。深刻认识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职业教育的重大发展机遇,对教育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
2.明确方向。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统筹招生、培养、就业各个环节,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
3.质量为先。科学研判我省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在数量上完成扩招任务的同时,加大总量性、结构性政策供给,强化资源配置,提升培养能力,确保质量型扩招。
4.系统推进。在中央统筹安排下,主动作为,把高职扩招与我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考虑。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营造良好氛围,综合施策、提升效率,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三、主要任务
1.认真落实计划安排。加强我省高等职业教育资源统筹,足额落实教育部分配我省的高职扩招计划总数,综合考虑各高职院校生源情况、办学条件、经济支撑等因素,确定2019年各高职院校扩招计划安排。重点布局在优质高职院校,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省内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特别是省级以上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要努力挖掘潜力,积极参与扩招工作。招生院校按照“社会急需、适合成人、易于就业”的原则,实施专业点设置供给侧改革,依托本校骨干优势专业相关资源,遴选设置有良好就业前景的招生专业,鼓励校企协同育人,服务区域内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和新材料、生物和大健康、绿色低碳、信息经济五大产业,优先考虑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烹饪、电子商务、物流、现代农业、机械制造、焊接、汽车维修等在当地就业市场需求量大的专业。针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单列计划,一部分面向退役军人,一部分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2.及时开展高职扩招补报名工作。在已开展的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补报名工作基础上,于10月份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再增加一次补报名。原有高考报名条件保持不变,已经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报名。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合开展补报名宣传动员和考生资格审核,教育部门负责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的宣传动员,会同公安部门审核考生户籍、学籍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宣传动员,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分别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工作。取消高职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限制,允许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往届中职毕业生参加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3.精心组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专项考试工作在普通高考后进行。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和受教育状况,改革完善考试形式和内容,以高职院校单独考试为主。对于中职毕业生,可采取现行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职院校予以免试录取。鼓励高职院校通过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前期已在其他考试中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4.规范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规定。针对不同群体考生特点,严格人才选拔标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综合考虑计划安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分类确定录取标准,确保有升学意愿且达到基本培养要求的考生能被录取;根据考试招生时间安排确定新生入学时间,10月份以前录取的新生,可在2019年秋季入学,10月份以后录取的新生,可在2020年春季入学。
5.采取灵活多元的培养模式。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各招生院校要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社会人员实际,单独编班,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分类教学、分类管理,创新教学组织方式,实行工学交替、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改革。搭建学分银行,实现学分认定、积累与转换,分阶段完成学业,满足社会人员个性化学习需求创新考核评价,学员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通过其他渠道(如网络课程、远程教育课程等)学习课程并取得成果,由院校根据学分互认协议或认定办法开展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可记入学生的学业学分。
6.推动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招生院校要在优质教学资源、师资队伍和教学改革上给予保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注重坚守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通过资源整合挖潜一批、专项培训培育一批、校企合作解决一批、社会力量兼职一批,加快补充急需的专业教师。开发适用于不同生源类型的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教材,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建好用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针对不同生源分类施教、因材施教,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广泛应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促进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
7.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调整和优化专业布局,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面向就业市场,提高人才培养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就业指导、就业服务等相关工作。推动高职毕业生在落户、就业、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为更多青年凭一技之长实现人生价值提供舞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别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8.加大财政投入。省财政将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高职扩招工作,各高职院校主管部门和省辖市要加大对高职院校扩招的支持力度,切实落实生均拨款制度、奖助学金提标扩面政策等,加大办学条件薄弱公办高职院校改造力度,加大政府购买高职教育服务力度。完善和落实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四、组织实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省政府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教育厅成立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落实好高职扩招工作任务。各高职院校要加强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要深化办学体制、培养模式、资源配置等方面改革,充分释放扩招政策效应,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2.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高职扩招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省辖市教育局、各中高职学校要多渠道、全方位做好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政策、高职办学特色等宣传工作,将高职扩招政策传达每一名人员,努力让高职扩招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鼓励引导更多考生报考高职院校,营造扩招良好氛围。
3.强化督导检查。各地、各高职院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加强部门协同,落实好高职扩招工作任务要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将高职扩招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做到任务明确、目标具体、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扩招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各地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