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19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
——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候选人的通知

教职成〔2019〕441号

2019-06-26 14:12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19〕4号)要求,我厅决定于近期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候选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名额

  全省职业院校(含技师学院和技工院校,下同)在职专任教师。2019年共遴选支持9名,其中,高等职业学校5名,中等职业学校4名。

  二、遴选条件

  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在教育领域和社会范围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师生群众公认。遴选工作向青年教师和基层一线倾斜。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高等职业学校

  1.申报教学名师的高等职业学校人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具有企业(单位)相关技术(或管理)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拥有至少一项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有效职业资格,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职业教育理念先进,教学效果好,因材施教,课堂教学灵活多样,教学研究能力强,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主讲课程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或开发有高水平高职数字化专业教学资源,学生评价优秀。专兼职教学团队建设水平高。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开展相关生产、技术和培训服务。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和“中原千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

  (二)中等职业学校

  1.申报教学名师的中等职业学校人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经历,近5学年每学年至少为全日制在校生主讲一门课程且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学时。

  2.教育教学理念先进,主讲课程教学效果好,体现现代职业教育教学规律要求,获得省中等职业教育优质课教学评选一等奖1次以上或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1次以上;具有终身学习意识,主动更新和改进专业知识、职业教育理论与职业技能,近5年来,参加培训不少于360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积极开展教学方法研究与应用,重视教学团队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卓有成效,为省级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专业、特色专业的专业带头人等;面向社会实际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3.非现任校级领导(承担教学任务的副校长除外)。

  4.非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和“中原千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

  三、遴选程序

  (一)基层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高等职业学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自主遴选、公示后,向省教育厅推荐;市(县、区)中等职业学校由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遴选、公示后,向河南省教育厅推荐。同一所学校原则上限报1人。

  (二)平台初选。按照同行评审原则,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各地各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初选。根据专家小组评选结果,对拟入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三)申报复评。省教育厅最终确定推荐人选报送“中原千人计划”专项办公室,“中原千人计划”专项办组建“中原千人计划”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按照“中原千人计划”目标要求,对初选结果进行综合平衡,提出调整意见。

  (四)公示确认。根据“中原千人计划”评选委员会评选结果,经公示等程序,最终入选名单由“中原千人计划”领导小组研究审议、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

  建立入选者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者触犯国家法规的,应当予以退出。

  四、政策支持

  按“中原千人计划”相关支持政策与措施安排,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中原教学名师入选者颁发证书;加强经费支持,为中原教学名师高等职业学校人选安排每人100万元、中等职业学校人选安排每人80万元的特殊支持,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建设名师工作室、教学改革研究、自主选题研究、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学校在科研管理、事业平台、考核评价和激励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并落实具体细化措施;建立联系服务制度,将入选专家纳入党委联系服务专家范围,注重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定期组织考察研修、咨询服务等活动,加强联系,提供服务。

  五、申报推荐材料

  具体申报推荐材料参考《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遴选指标体系》(附件1)、《2019年度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推荐人选上报材料说明》(附件2)。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5.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6.奖励证书复印件;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和动员,严格执行有关条件和要求,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把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选拔出来,充分发挥评选“名师”的引导激励作用。

  (二)各地、各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推荐,一经发现个人或推荐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材料的,将取消个人及其所在单位5年内参评资格。推荐名单确定后要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所有推荐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请于2019年7月25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省教育厅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D822室(邮编:450018,邮寄材料请用中国邮政EMS)

  联系人:刘 娜

  联系电话:0371-69691788

  电子邮箱:69691878@163.com


  附件:1.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遴选指标体系 .doc

                 2.2019年度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推荐人选上报材料说明.doc

                 3.2019年度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候选人推荐表.doc

                 4.2019年度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5.相关证书复印件清单.doc

                 6.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清单.doc

                 7.论文、论著复印件清单.doc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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