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19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
——中原教学名师候选人(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通知
教师〔2019〕43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有关中小学校:
根据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19〕4号)要求,我厅决定近期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教学名师(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名额
面向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在职教师,共遴选支持9名。
二、遴选条件
中原教学名师(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人选,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在教育领域和社会范围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师生群众公认。
2.申报教学名师的中小学人选,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中小学生主讲一门课程。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人选参照普通中小学校人选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遴选。
3.教育理念先进,教学成效显著。主持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项,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相关专业领域论文,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教学成果奖励,获全省优质课比赛一等奖或省幼儿园教师基本功比赛和游戏活动比赛一等奖。
4.重视教学团队建设,每年指导和帮助5-10名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承担过市级以上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任务;承担过“国培计划”教学等工作;承担校本研修的培训指导工作;对全省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5.非现任校级领导(承担教学任务的副校长除外)。
6.非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和“中原千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光盘)两部分。其中,书面材料包括:
1.候选人汇总表;
2.候选人推荐表 (一式5份);
3.推荐表中所含信息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职称、论文、课题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
4.学校党组织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
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具体包括:
1.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
2.候选人汇总表;
3.候选人推荐表;
4.推荐表中所含信息相关佐证材料PDF版电子文档一份。
四、遴选程序
1.基层推荐。根据各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实行限额申报(见附件1),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遴选、公示后,向河南省教育厅推荐。
2.平台初选。按照同行评审原则,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初选。根据专家小组评选结果,报省教育厅“中原教学名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对拟入选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
3.申报复评。省教育厅最终确定推荐人选报送“中原千人计划”专项办公室,“中原千人计划”专项办组建“中原千人计划”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按照“中原千人计划”目标要求,对初选结果进行综合平衡,提出调整意见。
4.公示确认。根据“中原千人计划”评选委员会评选结果,经公示等程序,最终入选名单由“中原千人计划”领导小组研究审议、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
5.建立入选者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者触犯国家法规的,将按有关程序予以退出。
五、其他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站在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战略高度,优中选优,建立优秀教师脱颖而出机制。遴选工作要注重向乡村教师、青年教师和基层一线倾斜。
2.根据“中原千人计划”相关支持政策安排,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中原教学名师”入选者颁发证书,并给予50万元的专项经费支持。
3.申报材料须于2019年7月20前上报我厅教师教育处,报送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联系人:李社亮,电子邮箱:393026840@qq.com,联系电话:0371-69691770。
附件:1.中原教学名师各市县限额申报情况一览表
2.中原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doc
3.2019年中原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doc
4.2019年中原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doc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6月21日
附件1
中原教学名师各市县限额申报情况一览表
市县 | 名额 | 市县 | 名额 |
郑州市 | 6 | 周口市 | 5 |
开封市 | 3 | 驻马店市 | 4 |
洛阳市 | 5 | 济源市 | 1 |
平顶山市 | 3 | 巩义市 | 1 |
安阳市 | 3 | 兰考县 | 1 |
鹤壁市 | 2 | 汝州市 | 1 |
新乡市 | 4 | 滑县 | 1 |
焦作市 | 2 | 长垣县 | 1 |
濮阳市 | 4 | 邓州市 | 1 |
许昌市 | 3 | 永城市 | 1 |
漯河市 | 2 | 固始县 | 1 |
三门峡市 | 3 | 鹿邑县 | 1 |
南阳市 | 5 | 新蔡县 | 1 |
商丘市 | 4 | 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 每校1人 |
信阳市 | 5 |
注:各市县限额包含各高校附属学校和行业所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