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向李芳同志学习书画摄影作品展与歌咏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30 17:49 【浏览字号: 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向李芳同志学习书画摄影作品展与歌咏活动的通知
教体卫艺〔2018〕575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厅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要求,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精神感召力,进一步宣传李芳同志的先进事迹,决定举办“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向李芳同志学习书画摄影作品展览与歌咏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引导广大师生和教育工作者向李芳同志看齐,争做“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努力成为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按照书画摄影作品展览、歌咏活动方案要求,切实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力争通过此次活动,让全社会广泛了解李芳老师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和氛围。
  附件:1.“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书画摄影作品展览方案
  2.“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歌咏活动方案
  2018年7月13日
  附件1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书画摄影作品展览方案
  一、主办单位
  河南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郑州师范学院             信阳师范学院
  河南省学校艺术教育协会   荆浩艺术研究院
  三、时间与地点
  展览时间:2018年9月
  截稿时间:2018年8月22日
  地点:郑州、信阳
  四、参加对象
  学生组: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普通高校、厅直属学校学生均可参与。在市(县)、校征集作品的基础上,各推荐10幅学生书画作品参加省级评选和展览。
  成人组:活动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征集主题作品。
  五、展览内容与要求
  1.参展作品要求围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向李芳同志学习的主题。
  2.绘画作品可以为中国画、油画、丙烯画、水彩画、水粉画、版画和绘本,画幅大小:中国画为生宣纸4尺整张或4尺对开为宜,约136×68cm 或69×68cm;油画、丙烯画、水彩画、水粉画为4开画纸,约38×54cm;版画为8开画纸,约27×40cm;绘本为一张8开画纸,约27×40cm,可任意分割、裁剪和排序(需注明顺序号)。
  3.书法作品硬笔、软笔均可,字体不限。作品尺寸不超过4尺整张。
  4、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4-8幅),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摄影作品请发邮箱:2546019041@qq.com <mailto:2546019041@qq.com>。
  六、评审办法与奖项设置
  1.报送办法:各地、各高校参展作品原件及报送清单(附件4)加盖公章后于8月22日9:00-17:00报送至郑州市国基路106号405室,联系人及电话:王琳15936273418,并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和摄影作品电子版发至2546019041@qq.com。
  2.奖项设置: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报送作品评选,依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优秀作品参加9月举办的现场展览及巡展活动(活动结束后统一退还)。
  七、经费安排
  本次书画摄影作品展览组织经费(含评委差旅费、食宿费、评审费)由主办单位承担,不收取参展单位和个人报名费用。
  附件2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歌咏活动方案
  一、主办单位
  河南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郑州师范学院  河南省学校艺术教育协会
  三、时间
  时间:2018年9月
  四、参加对象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普通高校、厅直属学校师生。其中省辖市、直管县以教师歌咏活动为主,高校以学生歌咏活动为主。各市(县)、各校要组织本地、本校的歌咏活动,在市(县)、校选拔的基础上,各推荐1支合唱团队参加省级歌咏活动评选和展演。
  五、展示内容与要求
  1.歌咏活动要求紧紧围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向李芳同志学习的主题。
  2.活动参演的合唱团类型不限,要求展示两首合唱作品,围绕活动主题,开展歌颂教师、歌颂祖国的歌咏活动,曲目演唱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3.每支合唱团要求40-65人(含指挥、伴奏、特色乐器演奏员);
  4.各地各校选送参加歌咏活动的合唱团,须是当地中小学、高校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六、评审办法与奖项设置
  1.各地各校用U盘报送合唱作品一份,节目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外包装需注明演出单位、节目名称、指挥及伴奏姓名,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报送清单(附件3)加盖公章后与U盘一起于9月14日9:00-17:00报送至郑州市北大学城英才街6号郑州师范学院东校区综合楼13楼1312室;报送部门:郑州师范学院公共艺术部,联系电话0371-65502332;联系人:张璇13598811116、罗璇18838130091;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zzsygyb@163.com。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合唱作品进行初评,选出优秀合唱团参加9月下旬举办的省级现场展演。
  2.由省内外合唱指挥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优秀指挥奖、优秀钢琴伴奏奖及艺术指导奖若干。
  七、经费安排
  本次展示活动组织经费由我厅承担,不收取参展合唱团费用。经活动组委会选拔参加省级歌咏活动的合唱团,参加现场展示期间往返交通、食宿费用自理,组委会将协调当地酒店提供优惠条件。评委差旅费、食宿费、评审费均由我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