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7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相关事宜

发布时间: 2019-05-29 16:40 【浏览字号: 来源:
  关于组织2007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相关事宜
  教体艺司函〔2007〕39号
有关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根据《教育部 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2007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07〕7号)要求,为更好地开展本次活动,现将组织工作相关事宜及要求发给你们,请告知有关高校。
  一、请各地认真组织落实2007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加大宣传,使广大学生真正成为活动的受益者。各有关高校要认真制定安全工作预案,提供演出场地,组织学生观众到场观看,并协助做好相关演出工作,确保演出顺利进行。
  二、演出费用(包括:演出院团人员吃住行费用,学校外场地租用,校内场地搭台、装台、灯光、音响等费用)已拨给演出院团,高校无需承担。
  三、为调查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效果,征求大学生对此项活动的意见,今年将对观看演出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各地需印制问卷(问卷附后),在每场演出前向学生发放问卷。演出结束后回收问卷,问卷回收每所高校不少于200份,请高校按问卷提供地址10日内寄至我部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