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及普通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29 16:31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及普通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的通知
  教体艺厅[2007] 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培养高素质人才奠定基础,决定开展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及普通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
  现将《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及普通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方案》和《全国普通高校及普通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交响乐演出推荐曲目》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高校认真组织,确保活动质量,并以此活动为契机,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使更多的高校学生和中学生成为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的受益者。
  附件:
  1.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及普通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方案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及普通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方案
  一、宗旨
  坚持先进文化导向,以交响音乐为主要载体,引领高校学生和中学生吸纳人类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提高人文素养和艺术修养,追求真、善、美的精神境界,促进健康和谐发展。
  二、主题
  走近大师,聆听经典,陶冶情操,提高修养。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1.以普及经典交响乐作品为主,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组织民族管弦乐演出。2007年全国共举办250场音乐会。
  2.组织普通高校艺术教育专家讲学团赴中、西部地区的高等学校讲学,共安排讲座100场。讲座内容以交响音乐赏析为主,兼顾其他艺术门类的内容,以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编辑出版专家讲学文稿,扩大受益面。
  四、组织工作
  教育部成立全国普通高校及普通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教育部领导担任,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以及高校领导担任组委会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地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五、时间安排及活动要求
  1.时间安排
  2007年4月20日前,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活动计划报送组委会,内容包括乐团编制和简介、演出曲目、演出场次安排等;
  5月初,由组委会编制《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及普通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秩序册》印发各地;
  5月中旬,组委会在北京举行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及普通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新闻发布会,并在北京举行首场演出;
  5月至11月底,为各地乐团巡回演出时间;
  12月下旬,在浙江省举行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及普通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闭幕式;
  5月至12月,专家讲学团赴各地高校举办专题讲座。
  2.演出要求
  音乐会演出前要介绍乐队编制、乐器等,演出过程中要根据演出曲目简要介绍作曲家和作品等。
  2006年已经开展活动的22个省(区、市),2007年每省(区、市)演出不少于10场;2007年新申报参加活动的省(区、市),每省(区、市)演出不少于5场。各省(区、市)演出场次中应包括一场以中学生为对象的演出。
  演出曲目参照《全国普通高校及普通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交响乐演出推荐曲目》。各地可根据本地交响乐团情况演奏部分自选曲目(演出推荐曲目不少于60%,自选曲目不超过40%)。自选曲目(包括民族管弦乐演出曲目)同活动计划一并报送组委会。
  演出地点可在学校礼堂、多功能体育场馆,也可搭建演出台,不管采用何种形式,均应保证演出音响质量。
  3.讲座要求
  专家讲学团成员每3人一组,每位专家在当地学校做3场讲座;各地应安排3所不同类型普通高校的学生(非艺术院校和艺术专业的学生)参加讲座;讲座地点应安排在能容纳1000人左右的大阶梯教室或礼堂,并配备多媒体设备和录音设备。
  4.宣传工作要求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取得社会各界对此项活动的关心和支持。
  六、经费
  组委会对各地音乐会演出给予经费补助,用于场地、音响、演务、宣传、组织等,其中各地开展活动的组织工作经费不得超过补助经费总数的15%。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此项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同时也要投入必要经费,支持开展此项活动,扩大受益面。
  专家讲学的差旅费和讲课费由组委会承担,各地负责专家讲学期间的食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