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9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教基二〔2019〕358号

2019-05-23 13:3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残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解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中的难点问题,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动实现《河南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提出的“到2020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以及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相关目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3号)精神,现就健全教育、残联系统协作机制,做好2019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核查底数

  人员信息准确是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基础。县级残联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核对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将核对后的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数据与“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2018年6月以来新办残疾人证、2019年到达入学年龄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汇总后,形成2019年度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的基础性数据。

  二、做好登记评估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入学登记的具体时间、程序及材料要求,指导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互联网招生登记平台或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近的普通学校进行入学登记。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要将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登记信息统一上报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于确因身体原因需要缓学、休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登记信息和县级残联确定的基础性数据核对后,建立本学年需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册,确保建档立卡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进入名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民政部门、残联及有关中小学校组成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建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于6月30日前将《县(市、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附件1)及相关职责和工作机制纸质盖章件汇总上报省教育厅、省残联,以后信息如有变动要及时更新报备。

  三、逐一妥善安置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名册按照“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在综合考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教育意愿、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入学安置建议以及区域特殊教育资源(包括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基础上,优先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确定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并将名册发给就读(送教)学校。就读(送教)学校通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时到校进行确认。对于已经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如因身体原因确实不适应学校环境和教学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就读学校或者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提供一定的支持和保障,必要时研究确定其他的安置方式,确保其不失学、不辍学,就读学校应及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标注其在学状态。接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应配备资源教室。对资源教室配备需求较多的地区,省教育厅、省残联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四、强化数据比对

  各地要以县(区)为单位,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和残联系统定期沟通、协调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本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招生时间表,确定相对固定的会商时间,核对适龄残儿童少年教育基本信息,研究解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的问题,共同动员学校、残疾儿童少年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结束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于2019年10月底前将教育安置情况反馈给县级残联。县级残联于11月底将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情况上传“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系统”前,要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确认已入学和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对于不一致的信息要再次核实,确保双方数据一致。

  五、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是推动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法定职责,针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招生流程,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地教育部门、残联系统要在当地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加大对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教育安置方式、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并就残疾儿童少年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做好答疑解惑,赢得家长理解支持。

  2019年度招生入学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对本地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共同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总结,认真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并填报《2019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情况汇总表》(附件2),经两部门会签后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分别报至省教育厅基教二处和省残联教就部。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教二处   杨红星

  电  话:0371-69691881、69691083(传真)

  邮  箱:hnjijiaoerchu@aliyun.com 

  联系人:省残联教就部   铁 锦

  电  话:0371-60856659、60856001(传真)

  邮  箱:hncljjb@163.com 


  附件:1.XX县(市、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doc

                 2.2019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情况汇总表.doc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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