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发布我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

2019-05-21 09:58 【浏览字号: 来源:

  近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从加快推进河南教育现代化和建设教育强省的全局出发,明确了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5月17日上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政府相关负责人发布了我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委编办、省教育、财政、人社、住建部门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议强调,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党中央召开全国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大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新时代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央改革意见、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省委书记王国生、省长陈润儿多次开展专题调研,与广大教育工作者特别是一线教师进行座谈,听取意见。省教育厅牵头组织,省委编办、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等省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参与,经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审议,并在全省教育大会上征求意见,于5月5日出台了《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河南是教育大省,也是教师大省。《实施意见》聚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从总体要求到师德师风、从专业能力到地位待遇、从综合改革到服务保障,都作出了具体规定。既有加强建设的明确要求,也有源头保障的改革举措,更有提高待遇的“真金白银”。关于总体要求。《实施意见》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倡导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广大教师尽展其才、名师名家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关于师德师风。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者先受教育”的指示和关于“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等要求,《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坚定政治方向,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水平。引导广大教师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做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自觉承担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关于专业能力。《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加大师范教育支持力度,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30%,3年内达到普通专业生均拨款标准的1.5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高素质善保教的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高素质双师型的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高校教师队伍。关于编制管理。《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并提出采用“调剂、补充、压减、引进”四种办法来保证教师需求。实行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的方式,加大跨地区、跨层级、跨行业调整力度;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根据空编情况和实际教学需要及时补充教师;教师编制总量不足的省辖市和县(市、区)压缩一定比例的其他事业编制,统筹用于教师队伍建设;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行高校“员额制”改革,畅通绿色通道,支持高校采取多种方式引进人才。关于职称评定。《实施意见》提出适当提高中小学中、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在原有标准基础上,幼儿园、小学提高5%,初中、高中提高8%左右。对在农村学校从教且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现行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基础上提高8%左右、正高级岗位按5%核定,高校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左右,并将职称评审权全部下放到高校。关于生活待遇。《实施意见》要求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做到“两个确保”: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确保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等条件县镇教师。将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义务教育学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扩大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同时提高标准。实施中小学(中职学校)班主任津贴,发放标准是每月最低40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提高标准。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教龄津贴在落实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高等院校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同时,加快推进高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扩大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3年内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5年内基本完成中小学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住房保障水平。同时,支持高校盘活资源,开发青年人才公寓。

  

  下一步,省委、省政府将对照《实施意见》有关政策措施,逐项确定实施主体和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清单管理,密切跟踪问效。要求各地各部门主动作为、全力推动,把政策衔接好,把责任落实好,把资金保障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出席人员:

  

  王作成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

  

  胡战坤   省委编办(省直管办)主任

  

  王东伟   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毛   杰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李海龙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   达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主持人:

  

  方启雄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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