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管理与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17 16:28 【浏览字号: 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管理与考核的通知
教体卫艺函〔2018〕106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管理与考核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8〕1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相关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质量管理与考核,《通知》明确了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日常管理和监管责任、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校长是质量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并提出了要强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因此,省校足办确定2018年我省校园足球为“提质增效年”。
  请你们按照“育人为本,普及为重;面向全体,广泛参与;夯实基础,逐步提高”的校园足球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校长是校园足球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三个一”的要求,加大经费投入,强化师资培训,改善足球场地设施条件,畅通足球特长生升学和输送渠道,完善竞赛和安全保障体系,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健康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2018年4月19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管理与考核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18]1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是普及发展校园足球的主体力量。2015 年以来,已遴选认定 20218 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为切实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管理与考核,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日常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按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校足办)的统一部署,各省级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校足办)依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地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的日常指导和监管,对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本地区命名的省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进行统筹管理、指导和监督。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推进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质量建设情况作为考核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校长的重要依据。全国校足办和省级校足办要逐步完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健康发展的场地、师资、经费保障体系和学生升学激励机制,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二、明确质量建设第一责任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校长是强化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质量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全国校足办和省级校足办的部署,按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切实从强化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落实教育教学要求、完善训练和竞赛体系、培养优秀后备人才等方面抓好抓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夯实基础、打牢根基、提升质量,使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切实成为普及开展足球运动、深入开展足球教育的示范和标杆。
  三、强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为摸清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情况,2017 年 5 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复核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7﹞27号),对 2015 年、2016 年认定的 13381 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情况进行复核。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复核指标体系》,组织开展了本地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情况复核工作。经汇总各地报送的复核结果,并商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全国校足办决定取消 8 所学校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资格、责令 29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限期整改(具体学校名单见附件)。
  今后,全国校足办将每年对前一年认定命名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进行复核,实现复核工作制度化、规划化。
  为常态化、经常性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现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6849,监督举报电子信箱:fanzemin@moe.edu.cn <mailto:fanzemin@moe.edu.cn>。对于监督举报的情况,全国校足办将进行认真核实,核实建设质量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资格。
  教育部办公厅
  2018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