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河南省体育局办公室转发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规则与运动员等级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17 16:57 【浏览字号: 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河南省体育局办公室转发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规则与运动员等级认定的通知
教办体卫艺〔2018〕477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体育局,厅直属中小学:
  现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规则与运动员等级认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体育局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规则与运动员等级认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学训练竞赛体系建设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校园足球选拔性竞赛的开展,促进校园足球工作在广泛普及的基础上提高运动训练水平,确保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各省(区、市)选拔以及全国分营和总营选拔性竞赛活动顺利举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校足办)特制订本规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积极有效开展夏令营工作,发挥校园足球训练竞赛的综合育人功能,形成校园足球竞赛体系中以训练为主、比赛为辅、训练竞赛服务选拔的训练营组织模式,为全面提高校园足球运动水平奠定组织管理基础。认定校园足球夏令营全国和省级最佳阵容为国家相应等级足球运动员,推动校园足球健康可持续发展,为中国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打下坚实基础。
  二、夏令营活动规则
  (一)参加人员
  各省(区、市)校足办在开展省内联赛的基础上,依据选拔性竞赛的规则组建最佳阵容参加全国夏令营分营。入选各分营区“最佳阵容”的运动员参加全国夏令营总营。有队员入选总营的省(区、市)应选派1名领队,并依据本省(区、市)参营运动员的组别选派教练员,每个具体组别只能选派1名教练员,小学总营至多5名教练员,初中和高中总营至多4名教练员。
  (二)组织管理
  1.各省(区、市)小学、初中、高中最佳阵容的组建。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常态化选拔性竞赛制度,制定并执行年度选拔性竞赛计划。各级最佳阵容的选拔按照“区(县)——地(市)——省” 逐级进行,选拔出的最佳阵容参加上一级别选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本级最佳阵容选拔方案,方案应在开营前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专家组名单。
  2.夏令营全国分营(小学、初中、高中各8个)和全国总营(小学、初中、高中各1个)由全国校足办主办。其主要职责有:下发活动通知;审定营区手册;制定有关管理规定;专家组成员选派;负责营区宣传推广活动;营区活动经费的审核拨付;提供营区活动有关证书;负责协调赞助单位;新闻媒体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营区的对接;负责其他相关单位的联络协调。全国校足办负责选派外籍专家组负责训练和组织竞赛,并进行测试选拔;同时组织中方专家组予以支持与配合。
  3.承办单位及职责
  经过申办程序认定的各单位、学校、训练基地均可作为承办单位。其主要职责有:制定营区活动方案;组织成立营区工作机构;印制营区手册、各类证件、开闭营式背景板等材料;负责营区接待工作;负责竞赛、文化、开闭营式等相关活动的组织安排;准备营区各项活动所需场地;营区总结等工作。
  4.专家组职责
  (1)中方专家组:负责与营区对接;配合外方专家制定营区竞赛训练活动安排;配合外方专家设计足球单项技术测评内容和标准;负责营员测试数据的采集汇总。
  (2)外方专家组:统筹营区训练竞赛活动;负责优秀运动员选拔;负责参营教练员的培训。
  (3)专家组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运动员的选拔工作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入选最佳阵容的运动员名单要有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并上报全国校足办。
  5.领队、教练员职责
  夏令营施行领队负责制,各队领队负责本队营员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管理,应按照规程的规定带领本省参营学员按时报到离会,按照营区管理规定签定《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安全保障责任书》(见附件6),并组织本队营员认真学习《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总营日常管理规定》(见附件9),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营员日常管理工作,加强营员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教育,体现“育人为本”的校园足球理念。教练员应协助领队做好本队管理工作,按照营区规定接受专家的授课,协助专家组组织好日常训练和比赛。
  6.工作要求
  (1)夏令营所有阶段选拔工作必须公开、公正、透明。原则上各队所有队员上场时间均等,所有赛事均进行(网络)直播,所有参与选拔的专家均进行公示,选拔标准公开。选拔结果须在选拔结束一周内向社会公布。
  (2)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全国校足办要求制定本省(区、市)内选拔小学、初中、高中最佳阵容的竞赛方案报全国校足办备案并严格执行。对于未按照要求进行选拔活动的省(区、市),将取消授予国家等级运动员资格。
  (3)各级赛事主办单位均应成立工作机构,严明赛事纪律,建立校园足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健全赛风赛纪监督、检查、问责等制度和措施,对违纪违规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惩处一起。
  (三)主要活动
  夏令营营区主要活动分为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包括食宿接待、训练比赛、大型活动、文化活动、节目录制等内容(详见附件1)。
  (四)资料编印
  1.夏令营手册:组委会名单、专家团队名单、运动队成员名单、夏令营规程、选拔方案、测评科目及办法(由专家组审议)、营员管理规定、营区简介等(见附件2)。
  2.训练日记(学生用):记录训练内容、生活、感受、通讯录等,并征集优秀作品给予留存。
  3.训练营笔记(教师用):训练内容、青训思考等。
  4.营区所有人员证件制作。
  (五)有关经费
  承办单位应设立单独账号,独立结算。或者依托当地政府的财政专用账号。经费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财务和审计制度(见附件3)。
  三、夏令营等级运动员评定
  (一)营区和组别设置
  全国共设8个分营区。根据行政区划,相邻的4个省(区、市)组成一个分营区(见附件10)。
  1.小学组:设男女混合组(四年级)、男子甲组(六年级)、男子乙组(五年级)、女子甲组(六年级)、女子乙组(五年级)5个组别。
  2.初中组:设男子甲组(初三)、男子乙组(初一、初二)、女子甲组(初三)、女子乙组(初一、初二)共4个组别。
  3.高中组:设男子组、女子组2个组别。
  (二)各省(区、市)夏令营等级运动员认定
  1.小学组:各省(区、市)夏令营选拔出的各组别最佳阵容运动员(每省74人,共2368人)将获得参加全国分营区夏令营资格,并授予国家三级运动员称号。
  2.初中组:各省(区、市)夏令营选拔出的各组别最佳阵容运动员(每省88人,共2816人)将获得参加全国分营区夏令营资格,并授予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
  3.高中组:各省(区、市)夏令营选拔出的各组别最佳阵容运动员(每省44人,共1408人)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高中联赛(全国总决赛)男、女前8名队伍的主力队员(22人/队X16队=352名)将获得参加全国分营区夏令营资格,并授予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
  (三)全国分营等级运动员认定
  由全国8个分营区选拔出的小学组(每区111人,共888人)、初中组(每区132人,共1056人)、高中组(每区66人,共528人)各组别最佳阵容运动员获得参加全国夏令营总营资格,不再授予国家等级运动员称号。
  (四)全国总营等级运动员认定
  1.小学组:入选全国总营各组别最佳阵容的运动员(共148人)均已被授予国家三级运动员称号。
  2.初中组:入选全国总营各组别最佳阵容的运动员(共176人)将授予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
  3.高中组:入选全国总营各组别最佳阵容的运动员(共88人)将授予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
  (五)评定过程
  各阶段夏令营最佳阵容公示期结束后,全国校足办将会同中国足协共同发放等级运动员证书,同时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予以公示。
  (六)等级运动员升学政策
  1.高中阶段入选各省(区、市)最佳阵容以上的运动员,可根据现有招生政策,参加全国范围内的具有足球项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普通高等院校的招生考试,或报考高校运动训练专业、体育教育专业。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参照高考升学政策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辖区内所属学校的升入初中、高中的倾斜政策。
  附件:1.夏令营工作流程
  2.夏令营手册内容
  3.关于校园足球扶持资金使用指导说明
  4.夏令营联席会议程
  5.夏令营工作协调会议程
  6.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安全保障责任书
  7.夏令营开、闭营式程序
  9.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日常管理规定
  10.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随队教练员守则与评价办法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代章)
  2018年3月1日
   附件1
夏令营工作流程
  一、营区前期主要工作
  1.各承办单位根据规程要求尽早印发报到通知,根据报到通知安排好接站工作。
  2.主办单位同志到达营区后会同专家组检查营区场地、食宿、开闭营式等相关活动安排。
  3.各代表团以及相关人员按时报到后,要召开各代表团的联席会议、工作团队协调会议,组织全体营员进行入营教育活动。明确夏令营各项活动的负责人,确保各项活动的有序开展。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确保责任到人。
  4.营员报到后,承办单位负责对各参营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
  资格审查流程:
  ①确认参营人员名单,领队、教练员签字(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更换);
  ②核验身份证信息,网上注册信息。
  ③核验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体检证明、保险单。
  ④涉及资格问题球员,由承办单位上报全国校足办处理。
  5.主承办单位有关人员落实开营式流程。
  二、营区期间主要活动
  1.大型活动
  包括开营式、闭营式、爱国主义教育等。
  2.文化活动
  组织营区日常文化活动,如演讲、征文、才艺展示、辩论、每日升旗仪式、与文体明星和当地学生联谊互动等。
  3.制作电视节目
  采编学生集训生活,纪录成长过程,挖掘身后故事,树立少年榜样。
  三、营区后期主要工作
  1.有序组织各代表团的离营和送站工作。
  2.各承办单位要做好运动员选拔信息的登记录入工作,例如运动员测试成绩、比赛成绩等,为夏令营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奠定良好基础。
  3.夏令营活动结束一周内,向全国校足办提交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
   附件2
夏令营手册内容
  1目录(*)
  2贺词
  3组委会名单(*)
  4竞赛规程(*)
  5专家组名单(*)
  6裁判员名单(*)
  7各代表队名单(*)
  8日常管理规定(*)
  9运动员选拔办法
  10教练员守则(*)
  11夏令营活动日程表(*)
  12竞赛日程表(*)
  13夏令营安全责任书(*)
  14参营人员统计表(*)
  15场地平面图
  各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增加内容,如抽签分组表、积分表、出场顺序表等。(标注*号处为必须内容)
  附件3
关于校园足球扶持资金使用指导说明
  一、支出项目
  扶持资金支付项目包括专家组、营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的食宿费,专家、裁判员、工作人员的工作补助、往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运动场地、设备、器材使用费(含比赛用球)、饮用水、运动场地的布置、大型活动经费、宣传及推广经费、医疗、安保经费、相关材料的制作费用以及与竞赛相关的其他必要经费。
  二、支出标准
  1.运动员食宿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专家、裁判员食宿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
  2.裁判员300元/人/天,裁判长400元/人/天,分营全国校足办选派国内专家1000元/人/天,分营承办单位选派国内专家800元/人/天,总营国内专家组长1500元/人/天,总营国内专家组成员1000元/人/天,外籍专家2000元/人/天,以上酬金均为税后。讲课及培训费用根据规定另算。
  3.交通费平均在1200元/人(按实际票面价格报销),要求比赛监督审核签字后发放。
  4.开营前一天报到,闭营当天离会。早到和晚走的需要费用自理。
  5.要求专家和裁判长3小时内选乘高铁二等座,3小时以上可选乘飞机。裁判员6小时内选乘高铁二等座,超过6小时有300元往返交通费补助(自愿乘坐飞机的仅此标准报销)。抵离赛区的市内交通补助统一为每天80元。
  6.其他工作人员工作补助具体可参照地方标准执行(一般为每人每天200元左右)。
  三、其他相关事宜
  1.承办单位需印制接待指南、营员手册、成绩册、总结册(有推广单位的赛事由推广单位印制秩序册),秩序册、成绩册内容由全国校足办负责提供模板并审核,费用在预算之列。各种手册印数200本,其中10本为教育部存档使用。
  2.承办单位需制作专家、运动员、教练员、领队、裁判员、裁判长、比赛监督、竞赛官员等证件。
  3.承办单位需按主办单位要求制作开闭营式背景板、场地广告板及各种宣传标志。
  4.各营员到达省市火车站后承办单位须统一安排接站,费用列入预算费用之内。
  5.除场地、竞赛相关器材外,承办单位每个场地必须配备救护车及医生,每场比赛必须进行录像(供赛事监督使用)。此费用统一列入预算费用之内。
   附件4
夏令营联席会议程
  1.会议时间:开营前一日19:30
  2.会议地点:营区选定的会议室
  3.参加人员:
  (1)全国校足办负责同志
  (2)专家组成员、比赛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3)营区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同志
  (4)各省领队、教练员
  (5)赞助商代表、拍摄团队代表
  4.主持人:营区负责同志
  5.会议议程:
  (1)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
  (2)承办单位领导致欢迎词并介绍营区筹备情况
  (3)全国校足办领导介绍夏令营情况并提出相关要求
  (4)茶歇
  (5)比赛监督组织抽签、裁判长统一执法尺度
  (6)营区负责同志介绍开闭营式安排及营区管理规定
  (7)赞助商代表介绍营区着装要求
  (8)拍摄团队代表介绍营区拍摄要求
   附件5
夏令营工作协调会议程
  1.会议时间:开营前一日上午10:00
  2.会议地点:营区选定的会议室
  3.参加人员:
  (1)全国校足办负责同志
  (2)专家组成员
  (3)营区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同志
  (4)摄制组、赞助商代表
  (5)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有关人员
  4.主持人:全国校足办工作人员
  5.会议议程:
  (1)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
  (2)承办单位领导介绍营区筹备情况
  (3)营区各部门负责同志介绍各自部门筹备情况及主要问题
  (4)摄制组、赞助商代表提出需求
  (5)全国校足办领导讲话
  (6)会后明确分工,营区建立工作联络表(所有工作确保责任到人)
   附件6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安全保障责任书
  第一条 为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安全问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此次活动有序进行,特制定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安全保障责任书。
  第二条 本责任书由参加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各参赛代表队领队签订。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的时间是XX月XX日至XX日,在此期间各参赛代表队负责人应教育并监督本队运动员、教练员遵守大会统一规定,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努力抓好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顺利进行。特明确各参赛代表队负责人以下责任:
  (一)各参赛代表队负责人应确保本队参赛队员的安全。
  (二)所有运动员未经请假不得擅自放弃训练或离队。
  (三)所有与会人员要按大会统一日程安排完成训练,学习任务。
  (四)所有运动员未经请假批准不得擅自离开住地、不得外出就餐。
  (五)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如热得快或电磁炉等违禁电器。
  (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离开住地、训练场所时,闭电源、关紧窗、锁好门,保管好贵重物品。
  (七)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八)本队责任人有管理本队参赛运动员家长的义务和责任,家长应遵守大会规章制度和赛会的相关要求。集训期间,谢绝运动员家长进入训练场地,更不得住地留宿。
  (九)如因违反上述要求而出现的事故,各队责任人应负全责。
  第四条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参赛代表队负责人各存一份。
                                                                                                                                                                                              参赛代表队名: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开营仪式程序
  一、入场仪式
  二、介绍出席领导和嘉宾
  三、升国旗奏唱国歌
  四、致辞
  五、裁判员代表宣誓
  六、营员代表宣誓
  七、宣布开幕
  八、开始比赛
  说明:文艺表演根据各承办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有安排开幕式比赛的营区,须提醒比赛队需提前安排热身活动,开营式结束后马上进行比赛。
  闭营仪式程序
  一、入场仪式
  二、介绍出席领导和嘉宾
  三、致辞
  四、专家组成员宣布入选最佳阵容名单
  五、全国校足办领导宣布最佳营区
  六、颁奖仪式
  七、宣布闭幕
  附件9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日常管理规定
  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营员日常管理工作,加强营员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教育,体现“育人为本”的校园足球理念,加强营员安全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各营区须成立夏令营总营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小组,其中组长1名,副组长2名,成员若干。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营区营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和考核方案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营员在营区内的一切日常事务。
  工作小组须于夏令营期间每日午餐完毕后统一集合,梳理总结前一天的管理和考核情况,及时沟通、交流和反馈。
  三、日常管理体制
  (一)分组管理制
  工作小组须根据营区营员的组别分组管理。根据组别为营员编排号码,制作便于区分的不同颜色的号码粘牌。确定号码后根据名单发放给营员,要求每日粘贴在衣服外侧左上位置,方便识别和统一管理。
  (二)领队负责制
  根据分组情况,按照全天候、无死角的管理原则。每组配备2-3名营区优秀青年干部担任领队,其中设1名领队,1-2名副领队,按照领队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各组日常管理相关事宜。同时每组选派4名大学实习生担任领队助理,配合领队完成日常管理及考核相关事宜,在各项活动中协助维持秩序,并对营员在各项活动中的表现进行考核。
  (三)量化考核制
  营员须遵守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总营入营须知,并由各组领队及助理对日常表现进行量化考核。考核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训练竞赛考核。
  2.集体活动考核。
  3.宿舍卫生考核。
  4.日常纪律考核。
  5.餐饮秩序考核。
  根据各方面内容具体细化考核和评分标准,制定每日考核表和考核标准,并要求各组领队及助理统一评判标准,并与相关对口业务部门建立互相监督机制,公平对待。
  组委会根据考核结果适当考虑设置优秀宿舍、优秀文体活动小组、日常管理优秀集体(人均扣分最少)、优秀营员等奖项。
  (四)单项否决和末位淘汰制
  在最终评选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及专家组评选最佳阵容及最佳射手等奖项时,综合考虑营员的日常表现及考核结果,各项考核中有一项不合格的,或者排在末位的,取消评优资格。
  四、每日管理及考核工作流程
  (一)起床。营员在规定时间内起床,整理内务,各领队及助理对起床情况及宿舍卫生进行检查。遇有责任不清情况的,同宿舍营员一并承担相应考核结果。
  (二)就餐。各领队及助理清点人数并整合队伍(按照号码顺序排列),统一列队到餐厅就餐。领队提前与餐厅对接,熟悉就餐区域环境,强调就餐纪律,就餐过程中服从餐厅人员安排和管理,到指定区域有序就餐,严禁浪费,并按规定整理餐盘。就餐完毕后统一离开,培养团队意识。
  (三)竞赛训练。各领队及助理清点人数并整合队伍,将队伍根据日程及场地安排带到指定场地进行活动,竞赛训练期间不得无故离开场地,要求端正训练比赛态度,并服从专家组、教练员管理,训练结束后统一列队离场。
  (四)文体活动。各领队及助理清点人数并整合队伍,将队伍根据日程安排带到指定场地进行活动,并配合组织人员维持现场秩序,要求遵守现场活动纪律,活动期间不得无故中途离场,活动结束后统一列队离场。
  (五)就寝。营员在规定时间就寝完毕并熄灯,各领队及助理检查就寝情况及熄灯后纪律情况,禁止玩手机、说话、打闹。
  (六)安全教育。活动全程各领队及助理务必严格要求,杜绝营员私自外出、就餐和下海游泳等一切不安全行为,一经查处立即取消营员资格。
  (七)日常纪律。日常开展思想品德、文明礼仪教育,要求营员严格遵守入营须知,文明参营,提升素质。
  附件10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随队教练员守则与评价办法
  为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随队教练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教练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教育,创造良好的训练、学习、生活环境,加强教练员安全管理,结合训练营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教练员守则
  (一)思想政治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热爱关心校园足球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热衷于校园足球教练员工作,有着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始终将党中央以及全国各族人民对于中国足球事业的期盼牢记在心。
  (二)职业道德
  1.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校足办)、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及各级营区的相关管理规定。
  2.关心运动员的全面发展,提倡无私奉献,严于律己,通过言传身教,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进入赛区后要严格按照赛区相关管理规定积极组织本队备战与作息,严禁在赛区组织教练员团队或队员抽烟、酗酒、赌博、出入娱乐场所。
  3.教育运动员在比赛中恪守公平竞赛原则。严禁教唆、引导运动员进行违反体育道德和足球竞赛规则的假球、犯规行为、佯装(假摔)和挑衅手段等。
  4.教练员对于运动员在生活中表现出的浪费、奢靡、攀比、说脏话、打架斗殴等不良生活习气以及违法乱纪行为要正确引导和严格纠正,促进运动员的竞技水平与道德水准共同进步。
  (三)业务学习
  1.努力成为一名善于学习、勤于钻研、勇于创新、脚踏实地的科学型校园足球教练员。密切关注现代足球运动发展动态,及时学习世界足坛先进的技战术打法与科学的足球训练方法理念,努力更新足球知识储备与执教的方法与思路,要有不断勇于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意识,努力提高教练员的业务水平。
  2.善于运用科学的、先进的足球专业知识理念来指导校园足球教学、训练工作。根据科学的足球训练原则以及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详细的训练大纲、计划和进度,并在日常训练过程中科学合理地执行。
  3.在指导训练和竞赛的过程中坚决贯彻科学性、安全性原则。尊重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科学有效、循序渐进地促进青少年运动员竞技能力的稳步提升。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在训练和竞赛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运动损伤与安全事故,做到让学校放心,让家长安心。
  4. 善于做青少年运动员思想工作、提升球队凝聚力、营造健康、积极的足球运动氛围。
  二、评价办法
  (一)评价原则
  全体校园足球教练员要严格执行教练员守则,夏令营期间各营区组委会将成立专门小组对随队教练员的守则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对严格执行教练员守则、积极完成工作、工作成效突出的教练员,各营区组委会将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同时,全国校足办将在出国留学、国内培训等方面优先推荐。
  (二)处罚办法
  警告:凡违反守则的相应条款,全国校足办、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及各营区的相关管理规定者,给予警告处分,并报全国校足办备案。
  严重警告:得到警告处分两次以上,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营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停止其夏令营教练员工作一天并报全国校足办备案。
  退营:得到两次严重警告者,给予退营处分,全国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参加各级各类校园足球活动资格一年。凡被勒令退营的人员,其返程的费用及人身安全,自行负责。
  (三)考评
  各营区制作《训练营随队教练员纪律考评表》,设基础分100分,被警告一次扣5分,被严重警告扣10分(两次严重警告将上报全国校足办决定是否作退营处罚),评分被扣至低于60分作退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