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成立河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16 17:41 【浏览字号: 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成立河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教体卫艺〔2015〕21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成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由河南省教育厅牵头成立河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清孟  河南省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刁玉华  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  鹏  河南省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郭蔚蔚  河南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张  伟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副处长
  张贵勇  河南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处长
  陈秋生  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宣传管理处处长
  胡庆元  河南省体育局青少处处长
  李继扬  河南省体育局球类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王宏琳  共青团河南省委学校部部长
  领导小组依据《河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附后),领导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开展,履行校园足球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等职责和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郭蔚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有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担任。
  附件:河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河 南 省 体 育 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共 青 团 河 南 省 委
  2015年4月2日
  附  件
河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领导、规划与管理,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共青团河南省委等五部门,共同成立河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第二条  领导小组是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协调、议事和决策机构。领导小组成员为职务兼职,由省教育厅厅长担任组长,教育厅、体育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共青团河南省委等部门一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任成员。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一名干部担任联络员。
  第三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体育和校园足球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重要文件精神;
  2、审议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3、研究决定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的重大政策和发展事项;
  4、部署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年度工作计划;
  5、负责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的规划和指导,检查督促校园足球开展情况;
  6、审议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经费预算和决算。
  第四条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年度全体会议,遇重大决策事项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主持,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必要时领导小组可召开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
  第五条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决定的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第六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校园足球日常工作。教育厅体卫艺处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任常务副主任,教育厅监察室、体育局青少处、体育局球类运动管理中心、河南省学生体育总会相关同志任副主任。教育厅、体育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以及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任办公室成员。
  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制订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的建议;
  2、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促进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
  3、组织开展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全面推广工作;
  4、建立与各成员单位日常联络、问题反馈机制;
  5、检查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6、承办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
  7、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办公室主任负责制,人员实行专兼职结合。
  第九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