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学习推广洛龙区大课间体育活动经验进一步推进阳光体育运动深入开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15 16:40 【浏览字号: 来源: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学习推广洛龙区大课间体育活动经验
进一步推进阳光体育运动深入开展的通知
教体卫艺〔2009〕566 号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2007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 号)颁发以来,我省“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蓬勃开展。在贯彻落实中央 7 号文件和省委 30 号文件、推进学校体育工作过程中,我省各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保障体育课课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等方面,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
  为扎实推进我省阳光体育运动深入开展,6 月 12 日,我厅在洛阳市洛龙区召开了全省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推进会。会上,洛龙区创新“大课间”体育活动形式、落实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受到教育部业务部门和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洛龙区“大课间”的主要经验:一是全区统一“大课间”时间保证。规定全区中小学从每节课中挤出 5 分钟,实行每天上、下午两个大课间体育活动,每次活动 30 分钟,从而确保了学生每天一小时的锻炼时间。在制度设计上使“每天锻炼一小时”完成了从理论到实践的过渡和转换。二是“大课间”活动实行课程化管理。全区做出统一规定,把“每天锻炼一小时”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把“大课间活动”纳入学校课程安排。三是规定校长是“大课间”的第一责任人。提出了“大课间活动是校长的公开课”的口号,确定由校长负责本校大课间体育活动的设计和组织,在活动内容、形式等方面力求符合学生实际,体现本校特色,全区进行检查和评比。改变了过去多年来课外体育活动“抓不住、落不实”的窘况,使大课间体育活动成为课程内容,取得与课程相同的地位,得到校长和师生的重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学习洛龙区开展大课间活动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深化对学校体育工作的认识,切实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突出本地特色和工作重点,以新的高度、新的思路和新的举措抓好学校体育工作,把我省阳光体育运动推向更高水平。
  二○○九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