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大学档案馆关于学校部门搬迁过程中重要档案资料移交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4-30 17:12     来源:郑州轻工业大学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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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部门:
  
  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学校部分机构即将搬迁至科学校区,请各部门在整理物品过程中,将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照片、音像和实物移交至档案馆,为学校留存重要的历史记忆。有关移交事项如下:
  
  一、移交内容
  
  1.涉及学校的重要的上级来文,包括复文、批复等;
  
  2.学校早期有代表性的教案、书稿、教具(自行研发的)等;
  
  3.学校发展历程中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形成的档案,如照片、胸牌、文稿、实物等;
  
  4.学校各个时期的建筑物照片、图片、纪念册等;
  
  5.学校各个时期的校训、校标、校徽、学生证、借书证等;
  
  6.学校获得的各类省部级以上重要奖励证书、奖杯、奖状等;
  
  7.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校友会活动照片等;
  
  8.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移交办法
  
  1.档案馆在东风校区和科学校区均可接收移交的档案资料。
  
  东风校区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371-63556995
  
  科学校区联系人:董老师,电话:0371-85962693
  
  2.凡移交的档案资料,档案馆经整理,查重后编目入库,以便查阅;实物登记造册后妥善保管,确保安全。
  
  3.如有上述征集范围的照片、底片、录像和奖状,本人想保留原件的,档案馆扫描或复制后,原件可奉还本人。
  
  郑州轻工业大学档案馆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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