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换发办学许可证的公示

2019-04-26 16:52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对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上报的材料审核后,拟同意为该院换发办学许可证,院长为李敏,地址为鹤壁市职教园区。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5月2日。

  公示期内,如对学校变更事项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监督电话:0371-69691890、69691067、69691886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726房间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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