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关于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教体卫艺〔2019〕219号
各省辖市教育局、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高中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7〕76号)《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体卫艺〔2018〕95号)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教体艺〔2007〕7号),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训工作,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知识,提升身体素质,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服务国家人才培养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现就做好2019年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学生军训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学生军事训练,按规定有计划地让学生掌握必备的军事知识、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增强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和忧患危机意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强军目标根本要求,是培养高素质后备兵员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各地和学校要着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提升学生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为重点,全面提高学生军训质量效益,充分发挥学生军训综合育人功能,为国家人才培养战略实施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作出重要贡献。要通过军事训练,切实帮助学生增强组织性、纪律性,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磨练意志品质,激发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严格执行学生军事训练规定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有关要求,把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统一施训,合理安排教学内容,高中阶段学生军训时间为7至14天,集中军事训练时间不少于7个训练日,军事知识讲座不少于5个专题,纳入社会实践活动中组织实施。学校要严格按照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施教、施训,规范教学内容,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调减军事训练教育内容和时数。高中阶段学校军事教师可采取兼职和聘任的办法解决,由学校政治、历史、语文等专业课老师兼职教学,也可聘用高等学校专职军事教师和驻军、武警部队、军队院校军官、文职人员或退役军人进行教学。要充分利用学校主阵地,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采取丰富多彩的教学方式,切实把学生的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知识教学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将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知识学习成绩载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
三、切实加强军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全管理。各地要积极与当地军事部门联络,争取最大支持。各军分区(警备区)要积极配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统筹协调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骨干帮助开展学生军训,并切实搞好岗前培训;选派高素质官兵承担学生军训任务,协调并帮助完成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工作,杜绝违规开展学生军训商业化运营和市场化运作。集中训练期间,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军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校长负责制,确定一名学校领导分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指定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学生军事训练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要加强安全教育,要建立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学生军训安全指导和监督,严格过程管控,加强跟踪检查,规范组训秩序,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学生军训风险管理机制,形成包括安全培训、过程管理、保险赔付、伤害预防的学生军训风险管控制度。
四、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各地和学校要注重加强学生军训舆论引导,统一思想认识,严肃政治纪律,严防不良炒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学生军训政策、经验和做法的正面宣传;注重发挥校园网、手机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贴近学生、时效性强的特点,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进行积极引导,进一步扩大学生军训的社会影响,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生军训的良好氛围。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军区战备建设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