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教发规〔2019〕226号

2019-04-15 09:35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2018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已经省教育厅研究同意,并报教育部审核批准,现予发布并作如下说明。

    一、《公报》指标按教育年度统计,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二、毛入学率,是指某一级教育不分年龄的在校学生总数占该级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由于包含非正规年龄组(低龄或超龄)学生,毛入学率可能会超过100%。

    三、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指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占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

    四、小学(初中)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是指小学(初中)教育在校学龄人口数占小学(初中)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总数的百分比,按各地不同入学年龄和学制分别计算。

    五、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六、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连续半年以上,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将其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七、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校数和教职工数计入初中阶段,完全中学的学校数和教职工数计入高中阶段教育,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校数和教职工数计入高中阶段教育。其中,专任教师按照教育层次进行归类。

    八、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九、按惯例中等职业教育中技工学校有关数据采用2017年数据,其中,校数、学生数和教职工数均含技工学校,办学条件不含。

    十、学历合格专任教师比例,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十一、普通高等学校校均规模,仅含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不含研究生和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专科班学生数。

    十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有关要求,研究生招生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生包含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学生

    附件:2018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4月9日

    附  件

    2018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实施科教兴豫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教育优先发展的地位进一步得到落实,教育改革逐步深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教育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综合

    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学校(机构)5.36万所,教育人口2817.06万人,其中,在校生2647.67万人,教职工169.39万人,教育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25.96%。

    二、学前教育

    全省共有幼儿园2.21万所,学前教育入园儿童140.57万人,在园幼儿437.99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88.13%。

    幼儿园教职工36.77万人,其中,园长2.65万人。幼儿园专任教师21.45万人,专科以上学历占73.19%。幼儿园占地7.58万亩,校舍建筑面积2589.65万平方米,图书2701.29万册。

    三、义务教育

    全省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31万所,在校生1446.48万人;教职工90.07万人,其中,专任教师83.92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4.62%。

    小学1.86万所,另有教学点1.41万个,毕业生160.70万人,招生173.56万人,在校生994.60万人。共有27.47万个班,其中,大班2.89万个(占10.52%),超大班4453个,(占1.62%)。

    小学学校教职工52.93万人,其中,专任教师50.02万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00%,专科以上学历占95.91%。生师比18.18:1。另有,代课教师3.20万人,兼任教师0.23万人。

    普通初中4519所,毕业生133.63万人,招生159.86万人,在校生451.88万人。共有8.95万个班,其中,大班1.85万个(占20.63%),超大班2744个(占3.07%)。普通初中学校教职工37.1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33.90万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69%,本科以上学历占79.69%。生师比13.33:1。另有,代课教师8434人,兼任教师2126人。

    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校生80.43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5.56%,其中,小学55.69万人,初中24.74万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生65.38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4.52%,其中,小学45.38万人,初中20.00万人。

    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在校生208.05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4.38%,其中,小学143.04人,初中65.01万人。

    小学和初中学校占地分别为32.94万亩和19.39万亩,校舍建筑面积分别为7065.68万平方米和5473.39万平方米,图书分别为19716.63万册和13298.95万册,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为792894.90万元和576341.70万元。

    四、高中阶段教育

    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1607所,招生122.69万人,在校生346.69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1.23%。

    普通高中852所,毕业生66.08万人,招生72.65万人,在校生210.06万人。共有3.45万个班,其中,大班2.23万个(占64.72%),超大班1.07万个(占31.15%)。普通高中学校教职工17.4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5.33万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8.23%,研究生学历占10.03%。生师比13.7:1。另有,代课教师2610人,兼任教师1127人。普通高中学校占地9.95万亩,校舍建筑面积3317.41万平方米,图书3667.06万册,教学仪器设备值309588.44万元。

    中等职业学校755所,招生50.03万人,在校生136.63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占高中阶段教育的40.78%和39.41%。教职工7.58万人,其中,专任教师6.16万人。

    学校产权(不含技校,下同)占地4.61万亩,校舍建筑面积1502.55万平方米,图书2179.01万册,教学、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374059.02万元。

    五、特殊教育

    全省特殊教育学校149所,特殊教育学校、小学、初中随班就读等机构共招收特殊教育学生9946人,在校生43875人。教职工4383人,其中,专任教师3997人。特殊教育学校占地1822亩,校舍建筑面积61.16万平方米,图书54.15万册。

    六、高等教育

    全省研究生培养机构27处;普通高等学校140所(含5所独立学院),其中,本科院校57所(其中,公办38所);高职(专科)院校83所(其中,公办63所);成人高等学校10所。

    博士学位授权普通高等学校9所,硕士学位授权普通高等学校19所;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7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55个。

    省级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一期建设学科35个,其中,优势学科10个,特色学科(群)25个;拥有第九批重点学科407个,其中,一级学科288个,二级学科119个。

    依托高校建设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含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2个),国家大学科技园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4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国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7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6个。

    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5.60%。

    研究生毕业生13556人(其中,博士生388人),招生20043人(其中,博士生796人),在学研究生50999人(其中,博士生2749人)。

    普通本专科毕业生55.99万人,本专科分别为26.20万人和29.79万人,本专科之比为4.7:5.3;招生70.87万人,本专科分别为32.97万人和37.89万人,本专科之比为4.7:5.3;在校生214.08万人,本专科分别为114.08万人和100.00万人,本专科之比为5.3:4.7。普通高等学校校均规模15399人,其中,本科院校25107人,高职(专科)院校9043人。

    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15.37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1.54万人。生师比18.79:1。专任教师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8796人(其中,正高级9226人),占总数的33.63%;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6432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8069人),占总数的55.76%;硕士以上学位78838人(其中,博士学位18610人),占总数的68.34%。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产权(下同)占地17.36万亩,校舍建筑面积6162.42万平方米,图书17643.13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2491683.82万元。

    成人本专科毕业生12.30万人,招生18.17万人,在校生33.86万人。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901人,其中,专任教师568人。专任教师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92人,占总数的33.80%;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66人,占总数的29.23%;硕士以上学位242人,占总数的42.61%。

    七、成人培训与扫盲教育

    全省职业技术培训机构5223所,结业生数130.96万人次,注册学生数115.84万人次;教职工12218人,其中,专任教师6231人。成人中学60所,结业生数9.02万人次,注册学生数8.99万人次;教职工378人,其中,专任教师289人。成人小学1043所,结业生数22.07万人次,注册学生数20.99万人次;教职工2289人,其中,专任教师1584人。

    八、民办教育

    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20539所,在校生674.90万人,教职工54.42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17293所,在园幼儿300.46万人;民办小学1865所,在校生162.35万人;民办普通初中819所,在校生90.73万人;民办普通高中299所,在校生41.84万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70所,在校生26.54万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39所,其中,本科院校19所,高职(专科)20所;普通本专科在校生51.05万人(其中,本科31.12万人),占全省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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