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十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的通知

教思政〔2019〕225号

2019-04-11 14:0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把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推动各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门力量建设,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第六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十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活动,选树一批辅导员先进人物,宣传一批辅导员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一)第六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范围

  1.高校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高校院系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在岗人员。截止申报日工作年限须满3年。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

  2.已获得往届“全国(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已获得“全国(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起二年内不再参评。

  (二)第十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范围

  1.获得过历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称号的辅导员。

  2.获得过历届(除上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 历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入围奖称号的辅导员。

  二、报名条件

  1. 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2. 业务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专业培训。

  3. 参与推选时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6年起)。

  三、报送名额

  1. 第六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每校可推选1名,不得超额报送。

  2. 第十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符合条件的高校可推荐1名,不得超额报送。

  四、申报要求

  1. 本次推选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2. 推选由相关单位统一推荐,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

  3. 推荐人选须提交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不低于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数码照片需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辅导员候选人需提供所带学生联系方式(姓名+手机号码)。

  4. 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文档电子版,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五、工作要求

  1.请各高校负责组织本校辅导员进行报名,并在本校范围内进行初评公示。在初评基础上,择优推荐报送。

  2.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

  3.请将推荐人选有关报名材料于2019年4月12日前发送至szc@haedu.gov.cn(邮件标题为XX学校2019年度辅导员年度人物),同时将推荐人选报名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以中国邮政快递EMS形式(不接收其他形式的邮寄)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过期不候。也可现场报送。邮寄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D729。邮编:450018。

  4.未尽事宜,请与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联系人:张会敏,0371-69691953;师胜祺,0371—69691264。


  附件:1.第六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doc

                 2.第十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doc

                 3.“第六届(十一届)全省(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候选人事迹材料.doc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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