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幼儿园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
教人〔2019〕204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各学校:
近期,个别学校相继发生由于对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和教育缺位,进而引发危及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意外伤害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有效防止校园意外事件发生,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学习环境,现就加强和规范中小学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对中小学幼儿园临时聘用人员,要按照谁聘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临时聘用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各级教育部门要切实负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安全的责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严把入口关。对因教育教学工作急需、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临时聘用的有关人员,包括教学、管理及学校安保、食堂、宿管等工勤人员,要根据不同岗位要求,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从事教学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与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并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其它人员,必须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道德操守和业务能力。
三、加强日常管理。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把准则的要求转化为具体的任务举措,做到上下贯通。同时要将临时聘用人员统筹纳入教职工日常管理,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明确责任。要将聘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自律等融入到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加强聘用人员的师德师风教育和业务培训,建立临时聘用教师师德成长档案,对师德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师德的聘用教师,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对临时聘用人员,要按照劳动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合同制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合同规定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避免产生劳资纠纷和发生群体性事件。同时,要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予以关爱、关心和照顾,让聘用人员有归属感、认同感、幸福感。对聘用人员中的党员,应纳入到单位所在党支部,并积极参加党支部学习等相关活动。
四、健全防范应急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理,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要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坚持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研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扎实做好预防和应对不法分子入侵、突发公共卫生安全及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要畅通监督投诉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对有关问题的投诉举报。
五、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各地教育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对中小学幼儿园临时聘用人员进行排查,要逐人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要及时予以清退;对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临时聘用的特别是安保、食堂、宿管等工勤人员,要重点开展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等情况排查。凡发现有精神疾病和心理障碍的,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置。
各地开展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请于4月12日前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省教育厅人事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hnsjytrsc7lou@163.com。
联 系 人:张银涛
联系电话:0371-69691011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