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 2019-2022 年河南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机构的通知

教人〔2019〕183 号

2019-03-28 13:36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3〕11 号),全面提高我省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促进我省幼儿园园长队伍专业化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遴选河南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机构。现就做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机构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河南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机构的申报范围包括省级培训机构、市级培训机构。省级培训机构由具备条件的省级培训基地自主申报。市级培训机构采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单位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各省辖市教育局根据本市(区)实际情况推荐 1 所具备条件的省内高等师范院校或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申报市级培训机构。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

  二、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省级培训机构的院校,需要具有 5 年以上承担我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资质,或者具有 5 年以上“国培计划”乡村校园长培训经验,且培训效果优秀,社会信誉度高。

  各省辖市教育局推荐的市级培训机构需要是具有 3 年以上承担“国培计划”幼儿教师培训经验,或 3 年以上市级园长业务培训、幼儿教师培训项目培训经验的高等师范院校、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训效果优秀,社会信誉度高。

  2.申报单位能够根据项目申报要求,组建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优先遴选具有丰富培训经验的一线名优园长、教研员和熟悉幼儿园教育实际的高校专家。其中,首席专家应为具有学前教育专业领域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着较深学术造诣与丰富培训经验,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本校教师,并有精力全程参与培训指导。幼儿园一线名优园长和教师、教研员原则上不少于 50?。高校教师须具备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申报单位能够按照国家规定的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300 学时的要求科学设计培训方案。培训目标突出政治站位,坚持立德树人,注重理想信念教育,符合园长专业标准要求和发展需要。培训内容科学合理,针对性、时代性强。能够采取混合式培训,突出实践导向,培训方式多样有效。

  4.申报单位能够充分调动整合各方优质资源,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良好教学条件和后勤保障。

  5.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优秀幼儿园实践培训基地不少于 5 所,能够有效满足园长培训实践环节的需求。

  6.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较为系统的园长网络培训课程资源。能够满足学员线上学习和训后跟踪指导。(网络培训平台依据教师国培计划要求,由申报单位根据需要从具有资质的网络研修机构中自行遴选。)

  三、评审组织程序

  1.单位申报和推荐。申报市级培训机构,需要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盖章。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条件要求填写《河南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省级或市级机构申报书》(见附件)。

  2.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评审遵循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原则。全省计划评选出 3-4 个省级培训机构,8-10 个市级培训机构。

  3.认 定 挂 牌 。 省 教 育 厅 对 审 核 通 过 的 培 训 机 构 以“2019---2022 年河南省省级或市级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机构”为名进行认定挂牌。

  四、管理与使用

  1.动态管理。省教育厅将会同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对认定挂牌的河南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机构实施动态管理。3 年为一周期,定期对培训机构进行督导评估。对没有执行规定课程、培训质量不高、信誉不好特别是有乱收费行为、有违规培训行为的机构将取消培训资质。

  2.分级使用。省教育厅根据要求每年面向全省,委托省级培训机构依据国家和我省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课程指导性意见举办示范班。

  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每年根据培训需求拟定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计划,上报省教育厅批准后,组织生源,匹配一定的专项培训经费。委托市级培训机构或省级培训机构依据国家和我省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课程指导性意见组织实施。

  3.审核发证。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干部培训合格证书审核发放的通知》(教人〔2007〕456 号)要求,省级培训机构举办的示范班由省教育厅统一审验,统一编号,印发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委托举办的培训班, 由培训机构考核盖章,省辖市教育局验印,省教育厅统一审核编号,印发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五、有关要求

  培训机构的申报评审工作是新时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加强和规范我省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幼儿园园长队伍专业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高等院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请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 hnsgxzx@126.com,纸质一式五份寄往河南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电话 0371-69303898。

  联系人: 省教育厅人事处 丁建志

       联系电话:0371-69691981


  附件:2019-2022 年河南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机构申报书.pdf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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