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

教人〔2019〕182 号

2019-03-27 13:3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的通知》(豫人才〔2017〕5 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8〕37 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根据《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认定的三类高层次人才,即:顶尖人才(A 类人才)、领军人才(B 类人才)、拔尖人才(C 类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优先安排原则

  各省辖市教育局要依据当地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安置方案,开辟“绿色通道”,按照高层次人才的意愿,简化程序,坚持特事特办、随到随办、优先安排,妥善解决好本地及驻当地的省属、中央驻豫单位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二)限时办理原则

  各省辖市教育局要积极协调,保障重点,在接到高层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后,对于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原则上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安排到位。

  三、具体措施

  (一)入学

  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读幼儿园的,由当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请入读小学、初中的,按照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公办学校;申请入读普通高中的, 应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 科学合理制定普通高中入学优惠政策,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转学

  在外省就读中小学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转学到我省的, 在学位许可的情况下,由当地按照本人意愿协调安排相应公办学校就读,并办理转学手续。

  高层次人才外籍人员子女入学、转学,参照上述规定,由当地负责安排到具有招收外籍人员子女资格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就读。

  四、工作程序

  (一)受理申请

  申请人向省辖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

  2.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材料;

  3.父母身份证、户口簿、聘用合同等材料;

  4.其他与入学相关的材料。

  (二)审核办理。

  各省辖市教育局审验材料后,研究提出入学安排意见,并通知有关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省辖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依据本《通知》研究制定本地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的具体政策和操作方案,明确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并在单位网站公布联系电话,建立一套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机制。

  (二)强化服务保障。各省辖市教育局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 优化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办理流程,运用信息化手段简化相关证明材料,加快实现“网上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时, 要及时跟踪督办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高层次人才安心在豫工作。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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