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多措并举 严抓落实 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2019-03-26 17:3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公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要求及省市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新乡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确实保障全市中小学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新乡市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全面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食品安全无小事,加强领导重责任

  

  3月6日,新乡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局长、科(股)长,局属各学校主管校长、主任、校医等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省电视电话会议及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全市教育系统按照“属地管理、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明确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制。3月18日,该市再次召开局属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紧急会议,对具体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安排,要求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和健康饮食习惯的教育,确保每个孩子远离“辣条”“五毛食品”等不健康食品。

  

  二、排除隐患大攻坚,落实措施有陪餐

  

  3月7日,新乡市教育局下发《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制定《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细则》,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要求,针对学校食品原料的采购、储存、加工、售卖及小卖部、学校饮用水等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逐项开展隐患排查,要求各单位对照细则全面进行自查,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经整改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下一步整改措施4个方面建立自查台账,并组成30多个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局属各学校、民办学校及幼儿园针对细则逐条逐项认真对照,开展全覆盖式的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

  

  近日,三部委发文明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新乡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紧急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的通知》,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学校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规定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检查督导督学等活动中,学校食品安全为必查内容,检查组成员要和学生共同用餐,督查学校食堂陪餐制度的落实情况,监督学校食堂饭菜质量,重点察看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膳食营养是否均衡等,了解广大师生就餐满意度状况,帮助学校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监管零容忍,长效机制保食安

  

  新乡市教育局要求全市教育系统逐级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定期上报食品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并将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较大的学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频次,对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不重视、不整改,未采取相应措施的学校,进行警示约谈,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事故隐患“零容忍”,确保教育系统的食品安全;每年春秋两季联合卫健委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和学校卫生监督专项检查,针对中招、高招特殊时期,由教育系统专职督学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督查。

  

  (新乡市教育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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