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深化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开展全省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1.文明班级:各级各类学校中所含的班级;

  2.文明宿舍: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他寄宿制学校的宿舍;

  3.文明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在岗员工,各级各类学校中在编在岗教师、职工和正式聘用人员;

  4.文明学生:各级各类学校中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评选表彰名额

  文明班级200个、文明宿舍100个、文明教师500名、文明学生800名,分别授予“河南省文明班级”、“河南省文明宿舍”、“河南省文明教师”、“河南省文明学生”荣誉称号,并为“河南省文明班级”班主任制发相应证书。

  三、申报办法

  1.推荐名额。文明班级:各省辖市每市推荐5个(其中鹤壁、漯河、三门峡、济源每市推荐3个),各高等学校每校推荐3个,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每校推荐1个。文明宿舍:各省辖市每市推荐2个,各高等学校每校推荐3个,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每校推荐1个。文明教师:各省辖市每市推荐12名(其中鹤壁、漯河、三门峡、济源每市推荐6名),各高等学校每校推荐6名,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每校推荐2名。文明学生:各省辖市每市推荐15名(其中鹤壁、漯河、三门峡、济源每市推荐8名),各高等学校每校推荐8名,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每校推荐2名。

  2.材料申报。填写《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教师、文明学生申报表》和《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教师、文明学生申报汇总表》及其他支撑类材料,一式2份,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经本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务于2019年4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用邮政快递EMS方式报送至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思政处(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729房间),邮政编码:450018。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391034099@qq.com(含支撑材料电子扫描版)。逾期不予受理。各类材料提交复印件,原件由个人保管。

  3.上报要求: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申报材料,直接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各省辖市所属中等及以下学校申报材料,由各省辖市教育局按照推荐名额统一汇总后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

  四、有关要求

  1.各地各学校要以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提高广大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着力培养大批担负民族复兴的时代新人,在实现中原更加出彩的新征程中贡献出更大的智慧和力量。

  2.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按照通知明确的标准、名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并利用网络等形式进行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准备好表格等相关材料,对有雷同、造假等情况,经确认后取消所在单位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联系人: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思政处 郑燕辉任龙云

  联系电话:0371—69691982 0371—69691950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3月24日


  附件: 附件1评选标准

  附件: 附件2文明班级-省辖市教育局

  附件: 附件3文明班级- 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厅直属中小学校

  附件: 附件4文明宿舍-省辖市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校

  附件: 附件5文明宿舍-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厅直属中小学校

  附件: 附件6文明教师-省辖市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校

  附件: 附件7文明教师-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厅直属中小学校

  附件: 附件8文明学生-省辖市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校

  附件: 附件9文明学生-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厅直属中小学校

  附件: 附件10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