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有关重点工作教育装备质量管控的通知
教技装〔2019〕158 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有关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 为提高教育装备质量,服务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大局,保证教育厅重点工作顺利推进,现就做好 2019 年有关重点工作教育装备质量管控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坚持质量第一价值导向
近年来,各地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不断加强对教育装备招标采购和履约验收管理,教育装备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质量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但是,仍有一些地方重视不够,教育装备招标采购技术参数不科学,验收程序不规范,致使部分不合格设备流入学校,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质量第一价值导向,坚持优质发展,优质优价,以质取胜,真正形成教育行政部门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局面。
二、聚焦重点,确保管控工作落到实处
1、高度重视幼儿园装备质量管控。2019 年是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落实的关键之年,省委、省政府将新建和改扩建 1000 所幼儿园列入 2019 年重点民生实事。各地要坚持按标准建园, 保证建设质量,确保建成一所,合格一所。幼儿园设施设备、玩教具的配备要适合儿童的年龄特点,有利于幼儿体格、思维和情感和谐发展,克服小学化、成人化倾向,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确保安全,满足保教工作需要。
2、加强“全面改薄”收尾工作的质量管控。一要对照五年规划开展自查,凡规划任务没有落实的,要查缺补漏,迅速补齐, 确保每所学校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20 条底线要求。二要认真做好新配仪器设备的登记建档工作。要严格按照《河南省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教技装[2014]117 号)的要求,做好编号、登帐等工作,遵循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资产管理,防止流失和损坏。三要加强质量管理。要以全过程质量监管和第三方质量验收为主要手段,严把新配备的教育装备质量关,保证师生安全健康。四要推进装备使用。加强对实验教师和各类设备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对于只配不管、不用的学校,要追究校长责任。
3、抓好寄宿制学校设施设备质量管控。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8〕74 号) 要求,对 2019 年全省新建、改扩建 900 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设施设备要严格标准, 过程管理,切实保证质量。学生床、课桌椅(凳)应牢固结实, 双层床的上床应设置防跌落板(杆),安全监控、报警装置和消防设施配备要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食堂灶具、炊具等食品加工设备要达到安全卫生标准。
4、提升薄弱普通高中改造质量管控。各地要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 年版)的要求,加大改善薄弱高中办学条件的力度,加强教学设施建设,配齐专用教室与场馆,保障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及有关学科实验的开设。在设备采购配备中要坚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严把教育装备采购关键环节,强化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教育装备履约验收。
三、加强领导,确保重点工作阶段性实效
1、加强领导。各地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当地教育局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组织一支责任心强, 业务水平高的专门队伍。
2、落实责任。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装备质量管控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18]156 号)要求,认真落实质量管控责任制,将质量管控工作落实到采购、建设、配备、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责任,防范不合格产品进入学校。
3、阳光程序。政府采购应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市县级公开招标的教育装备验收应按学校接收、市县级验收和邀请第三方质量验收的方式进行。
4、重点督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要对各地重点教育装备项目质量管控工作进行督查,教育装备部门要加强对质量管控工作的业务指导。对管控不力,消极拖延,弄虚作假, 影响重点工作进程和成效的,要严肃问责。
各地工作中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与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郑宏亮,联系电话:0371-66361962 。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3月15日